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质效,助力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将拟聘的30名省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15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请及时向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
监督电话:029-87293965 029-87294178
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