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妇联起草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省司法厅立法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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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6月5日
附件:《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