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将《陕西省司法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
年报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网站留言信箱、12345政务热线办理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主页”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1号楼2楼;邮编:710043;电话:029—87290356;传真:029—8729035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陕西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厅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825000次,历史累计访问量达9315189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158余条。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要求,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梳理了5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网站与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发布事项相对应。积极配合并完成 “陕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门户运行工作。切实回应公众关切,加强网站互动交流,办理各类留言信箱509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布。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及时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多渠道多维度加大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调整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置,2020年度共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发布各类信息827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 248余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7371 余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 651余条。新开设专栏专题 6个。发布解读信息16 条。
2.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度重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重要政策执行情况信息12条;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细化公开我厅及省戒毒管理局年度财政预决算,重点就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及“三公经费”进行了细化说明;全流程公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年内公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23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信息10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13条;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第一时间公布我厅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年内公布行政许可信息464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
3.不断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做好回应关切、政策解读、舆情应对、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见习等工作。举办监狱开放日活动。全年共办理网站有效留言、厅长信箱、网上信访等509件。扎实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网评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政策宣讲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年内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在线访谈2次,为公众深入了解司法行政业务提供有效途径。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7件,其中:信函申请3件,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及网络邮箱申请14件,均已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指定政务公开专干,及时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布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二是不断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政府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增加文件有效期标注,对已公开政府信息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标注,并对已发布的原文件作出有效性明确标注;三是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公开登记备案机制。
(四)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
一是及时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布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在日常巡检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政府网站日常检测报告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通报,增加网站错别字、敏感字监测系统和开普网站监测软件,及时处理错别字、错链、无效链接以及高危漏洞,网站可用性、实用性显著提升。二是办好政务“双微”。“法治三秦”政务微博用户9.8万,全年发布微博2190条;“陕西司法”政务微信用户21368,全年发布图文消息1514条,平均阅读量突破1000人/篇。
(五)全力做好舆情回应
成立陕西省司法厅新闻中心,全面负责我厅新闻舆情工作,制定《陕西省司法厅舆情工作管理办理》(试行)、《陕西省司法厅舆情》(试行)
(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发布登记存档机制,通过内网办公系统实现报送、审核、发布、存档,记录各个环节的操作痕迹,严格控制信息的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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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个 |
3个 |
9个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项 |
0项 |
451项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项 |
7项 |
13项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项 |
0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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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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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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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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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陕西省司法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目前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方面。
下一步,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我们将不断加强政策文件与解读信息发布;强化舆情回应意识,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加强留言信息办理实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