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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解读
时间:2025-06-26 16:05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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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业核准考试工作,省司法厅组织起草了《陕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5月26日起施行。

一、制定背景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得益于“离得近、叫得应、信得过”的行业优势以及基层性、补充性、公益性的特点定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业核准考试工作,省司法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份有益经验,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相关规定,起草了本《办法》。

二、基本框架

《办法》共分为七章二十四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基本原则等;第二至第六章分别从考试组织、报名条件、考试内容和方式、考试合格证管理、违纪处理等方面,全面规范了考试组织工作的责任主体、考试的总体安排以及社会较为关注的考试内容、方式、合格证管理等,明确了对考场违纪情况的处理;第七章《附则》对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进行了说明。

三、重点内容

(一)考试组织形式。本考试由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全省统一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设区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开展本辖区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合格证发放等工作。

(二)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陕西省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陕西省内;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对于符合学历专业条件放宽地区的,可将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三)考试内容方式。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考试前3个月向社会公告,同步公告考试内容,考试实行统一命题,每年举行一次,实行主客观一体闭卷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计算机化考试。全省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陕西省司法厅公布。

(四)考试合格证管理。对考试合格且不具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由陕西省司法厅统一颁发考试合格证书。持证人员应自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