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为,省司法厅对2024年2月印发的《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作了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箱:sftfysc@163.com。
二、传真:029-87290810。
附件:1.《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
2.《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