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督促厅直系统党委(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
二是抓好整体谋划。带头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对司法行政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涉外法治工作机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动组建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制定《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协调督促推动力度。
三是抓好统筹推进。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15个县(区)和2023年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跟踪督察工作,整改率均达到100%。出台《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开展厅直系统述法点评工作。开展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评估,试点工作实现全覆盖。2024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为95.43%,较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
二、聚焦率先突破目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强化政府立法供给。统筹制定、推进落实省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选聘28名专家学者组成第二届省政府立法专家库,办理省级法规规章审查修改任务40件、超额完成22件,清理地方性法规190件。
二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制定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评价暂行办法》,完成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换届,组建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提出127条法律审查意见均被采纳。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公文类型源头认定指导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正负面事项清单》,审查审核39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出台《陕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8个领域46项司法行政执法行为,指导52个省级部门梳理执法事项5497项,明确裁量权基准4723项。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首次采取网上统一考试新模式,组织完成3.7万余人执法证件考试。
三、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重点行动。认真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组织甄别4894件,对363件提出清理意见。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和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二是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召开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组织327家律所579名律师结对服务600件省级重点项目,深入推进“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8亿元。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案件1224件。建成“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律师代理24.27万件,办理公证19万件、司法鉴定6.87万件,办理法律援助4.49万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15万元。
三是全力推进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支持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设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77家律所入驻自贸区。组建省级法治人才库,全省43家律所、211名律师加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273名律师进入“陕西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28人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推动西安仲裁委和3家律所在国外设立办事机构,受理仲裁案7880件、标的额214.36亿元。
四、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有力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是系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省市两级全部设立调解协会,设立县级调解协会92个。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34万件,成功率98%。
二是探索规范商事调解工作。按照先行一步、走在前列、为全国商事调解立法提供实践样本思路,制定出台《商事调解组织工作指引》,制作《商事调解申请书》《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等9项文书规范,健全商事调解工作模式和制度机制,积极有效化解商事矛盾纠纷,试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成功商事案件302件,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26件,调解成功案件标的额达6.25亿元。
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4528件,超过一审行政诉讼6792件,复议诉讼比为1.88:1,纠错率21.05%,调解率19.02%、同比上升0.47个百分点。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57件,行政复议分流、化解行政争议效果明显。
四是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深化“府院”联动,修订《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28%,一季度首次达到100%,177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全省3.1万名干部参加旁听。
五、强化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9件、省政协提案12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系统接访659件,办结614件。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协调成立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赋权评估和衔接监督,全省1317个镇(街)全部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制定《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试点,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41件,办理12345热线96件、厅长信箱留言回复273件。
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我厅仍有差距和不足,如厅直系统法制审核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法治专门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措施不够健全,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省司法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助力深化“三个年”活动《实施方案》和《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加大“法企对接”力度,推进民营企业“法治化体检”常态化,提高“产业链+法律服务”效能。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参加全省“四乱”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聚焦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序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点评,巩固拓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成果。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法治督察,强化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行政立法供给,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动态清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聚焦促进社会治理和安全稳定,积极助力平安陕西建设。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工作,抓实抓细监所安全。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构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打造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特色品牌。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强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四是聚焦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创新优化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应用,巩固拓展“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开展法律援助“一群体一品牌”创建,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快推进智慧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