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汇聚民智、集中民意,保障立法质量,现将省水利厅起草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修正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修正前后对照表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0日。
一、信件和传真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710043,传真:87293957
二、网络邮件方式:
附件: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修正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修正前后对照表(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