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行为,陕西省司法厅起草形成了《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邮政编码:710043),请在信封上注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tfys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请点击查看】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