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汇集民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教育厅修改的《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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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前后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