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全面展示优秀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典型事迹。2019年5月31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美司法行政人”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共设10类别,涵盖监狱、社区矫正、戒毒、普法工作、律师、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等方面,目前,共推荐候选人50名,现将候选人简历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公示时间: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监督举报电话:029-87294077。
附:50名“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公示名单
陕西省司法厅
2019年9月4日
附件:
“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公示名单
“最美监狱人民警察”候选人5名
惠超——陕西省崔家沟监狱第三分监狱副分监狱长
惠超,男,1980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2003年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1月至今任陕西省崔家沟监狱第三分监狱副分监狱长。近年来,他先后多次被省局和崔家沟监狱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19年1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9年6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杜颖——陕西省女子监狱二监区监区长
杜颖,女,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陕西省女子监狱二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转能手、2016年度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2018年参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陕西监狱警察英模报告会巡讲,荣立个人二等功。
余记明——陕西省安康监狱狱政科管理科科长
余记明,男,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安康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2007年被省监狱管理局评为“十佳监狱人民警察”、2008年被省监狱局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被省局评为“全省监狱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省司法厅党组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3年和2018年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分别被安康市委和省司法厅党组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工作者”称号、2018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19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监狱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梦雯——陕西省红石岩监狱教育改造科科员
李梦雯,女,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3年参加工作,现任红石岩监狱教育改造科科员。2016年被红石岩监狱评为“先进工作者”,2017年被红石岩监狱评为“最美监狱人民警察”和“监狱文化建设先进个人”,2018年被省监狱管理局授予“全省监狱系统百佳监狱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19年初被省委政法委授予“2018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9年5月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杨博——陕西省汉江监狱指挥中心主任兼十四监区教导员
杨博,男,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9年参加工作,现任汉江监狱指挥中心主任兼十四监区教导员。参加工作以来多次受到各种表彰,2015、2016、2017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荣获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工作先进个人”。
“最美社区矫正工作者”候选人5名
高林娜——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司法所所长
高林娜,女,41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1999年从象牙塔走上工作岗位,现任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司法所所长。工作中她勇于担当、积极履职,用认真负责的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娴熟的业务技能帮教社区服刑人员,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获“西安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7年被司法部提名为最美法律服务人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候选人,其矫正事迹在全国展播。
欧磊——咸阳市秦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欧磊,1983年11月1日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秦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自2013年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他始终以满腔热情投入矫正事业,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使一批又一批的社区矫正人员满怀信心重新融入社会。工作中,他大胆探索,开创了社区矫正五化模式,使秦都的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新的飞跃。司法部及省市相关领导多次到社区矫正中心进行视察,许多兄弟单位包括一些国际性社团也纷纷到中心观摩。2016年区社区矫正中心被评为省级“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建设先进单位”,欧磊同志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董志强——渭南市合阳县黑池司法所所长
董志强,男,42岁,现任合阳县司法局黑池司法所所长。2013、2014、2015年连续被合阳县委评为政法优秀工作者,2015、2016、2017连续被合阳县司法局评为优秀司法所长,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自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他深知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新职能、新任务,是推进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创新内容,开展起来存在很大困难。但是他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社区矫正管理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王斐——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
王斐,女,1982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10月调入宁强县司法局工作,由于她勤奋好学、谦虚谨慎、勇于担当,获得了组织的信任,2012年6月被任命为社区矫正股股长。八年多来,她用所学为宁强县社区矫正工作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和汗水,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党员干部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2012年、2014年、2016年被宁强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8年被汉中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安艳丽——商洛市镇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主任
安艳丽,女,1977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县政协委员,现任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2014年4月,法律本科毕业的安艳丽临危受命担任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在短短的六个年头里,她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工作女兵,在坚韧执着的精神支持下,凭着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真心关怀、悉心教育、严格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先后荣获“商洛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近3年公务员考核连续优秀。
“最美戒毒人民警察”候选人5名
梁卫东——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大队长
梁卫东,1974年11月出生,陕西岐山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他多次被本所和省戒毒管理局等上级组织授予优秀公务员、优秀戒毒人民警察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8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先进个人”,被陕西省禁毒委员会表彰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共宝鸡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他所履职的二大队连续多年被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高进——陕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大队长
高进,女,1977年6月出生,现年42岁。陕西西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任陕西省女戒毒所二大队大队长。高进同志在工作中依法履职、成绩突出,先后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五一巾帼标兵”等称号,多次获得个别教育能手、优秀教师、“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张鑫——陕西省渭南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大队大队长
张鑫,男,1974年出生,1993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现任陕西省渭南强制隔离戒毒所入所教育大队大队长。先后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先进个人,省司法厅、省戒毒局“优秀共产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个别教育能手”,他所在的大队被陕西省总工会命名为“工人先锋号”。
王长青——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科科长
王长青,男,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扶沟人,毕业于陕西省中医学院,从事劳教和戒毒工作28年,现任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科科长。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2018年获得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先进个人和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马腾——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六大队大队长
马腾,男,38岁,陕西西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马腾同志参加工作以来,扎根基层15年,历任大队管教干事、教育科副科长、副大队长、教导员,现任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特殊病专管区六大队大队长。2005年获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个别教育能手”称号;2006年至2008年连续获得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优秀教师”称号;2009年至2011年连续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最美普法工作者”候选人5名
辛欣——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辛欣,女,西北政法大学毕业,中共党员,2006年8月至今在新城区司法局工作,现任新城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先后荣获区级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荣誉称号、多次在年终考核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记三等功一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区级先进个人。十余年来,她爱岗敬业、勤勉履职,凭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全区的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她把理想、抱负、志气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日常工作中,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干实事,广泛赢得了群众赞誉和领导肯定。
王亚平——渭南市潼关县司法局宣传股股长
王亚平,女,1979年7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先后担任潼关县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局考核办主任职务,现任潼关县司法局宣传股股长。
段宗录——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段宗录,男,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为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自2009年3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以建设“法治城关”为目标,以增强干群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主线,坚持“四个聚焦”,促进了全镇社会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获得了多项荣誉。其所在的城关镇司法所在其主持工作下,近年来被省上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宝鸡市平安镇,个人也先后荣获凤翔县“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凤翔县城关镇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五年荣获凤翔县城关镇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田国艳——汉中市西乡县司法局法制宣传股科员
田国艳,女,1979年2月出生,2001年10月参加工作,法学本科学历,从事基层法治宣传教育10余年。现任西乡县司法局法制宣传股负责人。2011被评为全市学法用法模范;2013年被评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工作者;在2010年—2012年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奖励一次;2016年被评为全县“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 2017年荣获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郭辉——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科员
郭辉,男,1986年12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法学本科学历,现任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科员。他坚持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兢兢业业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2011年被团省委评为“陕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2014年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演讲比赛一等奖”;2018年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标兵个人;先后参加铜川市“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印台区创文知识竞赛、印台区政法系统演讲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
“最美律师”候选人5名
孙蓉——陕西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律师
孙蓉,女,1979年5月22日,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陕西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律师。2012年12月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陕西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2013年1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 2013年6月入围“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014年1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评为“年度正义人物”、 2015年2月被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评为“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2016年被陕西省司法厅聘为“法律援助形象大使”、2017年6月入围“第七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王庆梅——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庆梅,女,1977年7月21日出生于延安,中共党员,200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监事会成员,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法工社创始人。同时担任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专门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5月,王庆梅带领的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法工社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卢军——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
卢军,男,1980年6月出生,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党支部书记、西安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西安市高新区律师行业党总支委员、“陕西省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西安市台湾同胞法律服务团”成员。2009年被省司法厅党组授予“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称号,2011年被西安市司法局党委评为“优秀党员”,2019年被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王静——陕西西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王静,女,1973年7月出生,籍贯陕西省华阴市,民进会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12月取得律师资格,1999年11月从事律师职业至今,陕西西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民进渭南市委副主委、渭南市政协常委、渭南市人大法工委委员、渭南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渭南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2015年6月被民进中央授予“全国社会服务先进个人”。2009年4月获得渭南共青团市委表彰的“第二届渭南市优秀青年卫士标兵”称号。2008年12月被评为渭南市第二届“十佳律师”。2008年7月被民进陕西省委授予“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陕西西岳律师事务所评为先进工作者。
南晓良——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南晓良,男,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商洛市律师协会会长,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主任。商洛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商洛市第三、四届人大代表。近23年来,他承办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他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惠民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好评,在商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在他带领下,事务所连续被评为“全省文明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等30余项表彰,被誉为商洛律师界的一面旗帜!他个人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律师”、“全省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先进事迹多次被媒体专题报道。
“最美司法助理员”候选人5名
柏亮——宝鸡市凤县平木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柏亮,男,中共党员,59岁,宝鸡市凤县平木镇司法所所长,多次先后被评为宝鸡市“十佳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被宝鸡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被省上授予“三秦最美司法员提名奖”。他所在的调委会被命名为“市级规范化调委会”,司法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他所在的镇被市政府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镇”。
杨佩岐——延安市吴起县铁边城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杨佩岐,男,199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吴起县司法局铁边城司法所干警。2013年9月入伍,在部队担任班长一职,获嘉奖一次,荣立三等功一次,2015年9月转业以来,他恪尽职责强素质,不辱使命写忠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各项工作,尤其是在各类矛盾调解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所在的单位铁边城司法所在每年的考核中都荣获优秀单位,2018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他本人也于 2017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县“十佳”人民调解员、全县“调解能手”,也拥有法治宣传排头兵的称号。
师政——榆林市横山区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
师政,男,陕西横山人,1977年2月生,大专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师政担任榆林市横山区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以来,他所在的单位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示范所”;被横山区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五好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他本人先后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长”、“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被横山区委、区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路文华——汉中市城固县上元观镇司法所所长
路文华,男,45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城固县上元观镇党委委员,司法所长,镇维稳办主任。2009年,他走上了“麻烦不断”的司法工作岗位。自2016年调入上元观镇之后,上元观镇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被市县评为平安建设先进镇、信访维稳先进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先进镇。上元观司法所也连续多年被城固县政法委、司法局评为县级先进司法所和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成功创建为首批陕西省示范司法所;2018年镇调委会被命名为陕西省优秀人民调委会。路文华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县级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司法所长,2019年元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苏荣军——商洛市洛南县石门司法所所长
苏荣军,男,42岁,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1996年11月参加工作,2006年4月参加司法行政工作,先后担任石坡、石门司法所所长。多年来,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92起,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72起,化解重大信访问题63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深受到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他所在的司法所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陕西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商洛市十佳司法所”、“洛南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他本人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调解能手”、“陕西省优秀司法所长”、“陕西省十大调解能手”、“商洛市十佳平安卫士”、“商洛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商洛市十大普法模范”、“商洛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洛南县十佳公务员”等光荣称号。
“最美人民调解员”候选人5名
周建玲——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劳动一坊社区
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周建玲同志,女,上海市人,1970年1月生,本科学历,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4月参加工作,至今现担任桃园路街道劳动一坊社区人民调解员,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先后被评为莲湖区社区工作先进个人、莲湖区劳动模范、莲湖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莲湖区“三八红旗手”、西安市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
杨照顺——渭南市大荔县羌白镇阿寿村调委会主任
杨照顺,男,60岁,复退军人,现任大荔县羌白镇阿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年,他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事,教育感化身边的人,完善调解回访制度,依法规范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做到情、理、法结合,帮助群众走上了依法维权、依法调解的道路,既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也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确保辖区平安稳定。近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化解纠纷隐患86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多次被镇党委、政府,县司法局表彰为“维稳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人民调解员”和“金牌人民调解员”。
樊九平——延安市甘泉县桥镇乡桥镇村支部书记
樊九平,男,1968年9月24日出生,中共党员,学历高中,现任延安市甘泉县桥镇乡桥镇村支部书记。 2013年任村支部书记至今,2016年5月至今为任延安市人民调解协会常务理事,2017年3月至今为甘泉县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2017年3月至今任桥镇乡“九平调解室”主任。先后获得: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十大调解能手”,全省优秀治安中心户长,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甘泉好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县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先进个人”、“全县护林防火先进个人”、“全县助人为乐先进个人”等荣誉。
王建军——韩城市司法局道路交通事故
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王建军,男,58岁,韩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王建军同志退休前一直从事车辆运输与管理工作,对道路交通运输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两年多来,调解了道路交通事故因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案件一百多起,调解成功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几年来一直被韩城市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2018年,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陕西省人民调解能手”称号。2019年,代表韩城市参加陕西省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被评为陕西省调解能手。
王顺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五一村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顺虎,男,1960年10月6日出生,高中学历,退伍军人,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月参军入伍,1983年1月退伍回乡,2008年7月至今,担任西咸新区三桥街道五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曾经荣获部队个人三等功两次、“全国无偿献血金、银、铜奖”、“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感动沣东十大人物”、中国法网“服务明星”等荣誉称号。
“最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候选人5名
黄磊——西安市未央区三桥法律服务所
黄磊,男,中共党员,1979年2月18日出生,本科学历,现为三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于2002年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十余年来,扎根基层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在向广大社区群众、民营企业、金融机构、行政机关提供法务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开展民间调解之余,亦承办了大量民、商事案件。他忠于法律、恪守职业规范,并以其专业能力赢得了百姓群众的交口称赞。他作风严谨、正派,服务热情、认真,无违法违纪行为。他坚持以诚待人、无虚假承诺,把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作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又在工作中始终不忘公平正义、执业为民的初心。
亢敏学——宝鸡市陇县温水法律服务所
亢敏学,男,法律专科学历,1953年9月20日出生,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宝鸡市陇县人,现为陇县温水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2014年3月被县司法局聘任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大厅工作室专职调解员。2018年陇县司法局成立了首个以他个人名义命名的“老亢人民调解工作室”。二十多年来,他把为基层群众服务视为终生事业,把为民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使命。用“以诚待人、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工作方法,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数千件,代写法律文书1620件,代理各类民事案件834件,为镇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1992年荣获陕西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优秀个人奖,1993年至1995年荣获全省优秀调解工作者,1998年荣获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01年至2010年曾多次荣获省、市、县社会治安、信访、优秀调解工作者奖励,受到了各级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称赞,他先后荣获陕西省优秀调解工作者,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省级荣誉称号5个,市级荣誉称号6个,县级奖励14次,他的先进事迹被《宝鸡日报》、司法部基层刊物登载报道。
李正春——汉中市略阳县徐家坪法律服务所
李正春,男,1957年8月出生,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略阳县徐家坪法律服务所主任,汉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他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多年,他在民事、行政案件代理、普法宣传、法律知识专项培训授课,涉法涉诉信访纠纷案件的调解等工作中都能出色的完成任务,他用一身正气谱写和谐乐章,用优质高效严谨的执业精神体现人生价值,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同行的广泛赞誉。2016被汉中市司法局和市协会授予2016年度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7年被市司法局和市协会授予全市“十佳法律工作者称号”,2018年被陕西省法律工作者协会授予“陕西省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王禄锦——榆林市绥德县148法律服务所主任
王禄锦,男,1962年3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2000年起从事法律服务与司法行政工作,现任绥德县148法律服务所主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这是他内心执着的追求。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和司法人,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司法行政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时刻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热情为群众服务,想受援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十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平息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155起,化解平息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8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65起,有效预防自杀事件的发生55起。在赢得当事人和当地群众的认可尊重的同时,也受到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08年1月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创佳评差”先进个人,2008年5月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榆林市“十大调解能手”,2008年12月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陕西省十佳人民调解员”,2009年1月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创佳评差”先进个人,2010年5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2013年12月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019年3月被榆林市政法委评为“十佳人民调解员”。
磨建伟——延安市宝塔区148法律服务所主任
延安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磨建伟,男,198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现任延安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宝塔区148法律服务所主任,先后荣获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宝塔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先进个人”、延安市团市委“青少年维权先锋”和延安市团市委“延安市第十六届优秀青年卫士”。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始终坚持诚信服务原则,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操守要求自己,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无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延安的基层法治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最美法律援助工作者”候选人5名
王媛——西安市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王媛,女,中共党员,现年38岁,研究生学历,2005年5月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十几年来,她先后在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负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现任西安市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她负责的各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全省的前列,受到了省内外同行和各界媒体的广泛关注;负责管理的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2017年被司法部、人社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她先后被评为莲湖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魏强——渭南市蒲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魏强,男,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陕西省蒲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兼任蒲城县法学会副会长,蒲城县法治讲师团讲师、蒲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曾多次被市、县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2018年,被中共渭南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维稳先进个人。在他的带领下,蒲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荣获陕西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渭南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彭丽——汉中市汉台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彭丽,女,中共党员,1976年4月19日出生,大学文化,陕西城固县人。2013年5月任汉中市汉台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她凭着对法律的敬畏、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执着和追求,真心真情帮助困难群众,取得了良好成绩。2018年2月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刘姿姿——安康市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刘姿姿,女,28岁,汉族,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13年参加工作,现任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律师,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石泉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刘姿姿同志始终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落脚点出发点,立足本职,不忘初心,勇于实践,充分运用过硬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本领,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先后获得“安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石泉县十佳“平安卫士”,所在单位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撰写的典型案例中,两篇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例,两篇在12348中国法网上刊载,所提建议中1件被评为优秀建议。
李军锋——商洛市洛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李军锋,男,生于1974年5月,陕西省洛南县人,任洛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律师,中共党员。20年来,他一直牢记使命,恪尽职守,精诚奉献。曾被县、市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律师”。所办理6件法律援助案件入选《陕西省优秀典型法律援助案例》和司法部优秀典型案例库。洛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2015年陕西省法律援助质量抽查先进单位”、2016年“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2017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窗口单位”,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最美公证员”候选人5名
代迪——西安市公证处公证员
代迪,男,1984年10月出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参加工作,现为西安市公证处的公证员。代迪自工作以来,踏实认真,恪尽职守,他用爱岗敬业、忠诚担当诠释着公证的价值。近年来,先后被评为西安市公证处“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荣获西安市公证处“最佳进步奖”、“突出贡献奖”等荣誉。
封建鹏——延安市公证处综合科科长
封建鹏,男,198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三级公证员,兼陕西省公证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现任延安市公证处综合科科长、支部副书记。从事公证工作14年来,封建鹏同志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对公证事业的不懈追求,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以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圆满完成工作各项任务,赢得广大群众的赞誉。该同志曾多次被省市党政机关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青年卫士标兵”、“青年突击手标兵”、“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市“刘改幸式”的政法干警、“全省公证质量优胜公证员”、“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李明——榆林市公证处公证员
李明,男,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陕西吴堡人,2005年2月参加工作,2007年获得公证员资格,现任陕西榆林市公证处法律服务部部长,三级公证员,陕西省公证协会质量委员会委员。2015年被陕西省公证协会评为优秀公证员,2017年被榆林市政法委评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
姚兵——宝鸡市公证处公证员
姚兵,男,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参加工作。参加公证工作十五年来,该同志共参与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近2万件。2011年、2016年分别被中共宝鸡市司法局党组评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和2016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16年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公证质量优胜个人”;先后五次被评为“优秀公证员”;2016年被陕西省公证协会聘为维权委员会委员;2017年被宝鸡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
陈静洁——汉中市略阳县公证处主任
陈静洁,女,1978年5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17年12月任略阳县公证处主任。从事公证工作10多年来,她在重点工程建设、疑难复杂公证、脱贫攻坚战场都能出色完成任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2013年3月,被略阳县妇女联合会评为“2012年度优秀妇干”,2014年被汉中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5年、2017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