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我省宝鸡监狱、榆林强制隔离戒毒所、西安市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渭南市司法局局长李俊杰、汉中市略阳县司法局局长范振兴、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局长房亚民、榆林监狱十监区监区长屈海生、咸阳市兴平市南市镇司法所所长南方迪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全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厅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陈刃、受表彰的代表宝鸡监狱政委张京宝、汉中市略阳县司法局局长范振兴、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全参加了表彰大会。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体现了一心为民、服务为本的公仆情怀,体现了拼搏进取、乐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奋力追赶超越,实现“六项行动”突破发展,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加快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先进事迹
附:
陕西省宝鸡监狱先进事迹
近年来,宝鸡监狱以争创“陕西前列、西部一流”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监管教育职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管理规范化提升行动,强力推动监管安全、刑罚执行、教育改造、队伍建设工作上水平,整体工作实现创新突破发展。2013年以来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戒毒)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通报表扬单位”、“全国监狱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监狱系统教育质量年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被司法部、武警部队表彰为“三共”活动先进单位;被陕西省委政法委评为2015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 被省监狱局先后评为“创建无违禁品监狱活动”优胜单位和劳动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违禁品“七查侦察法”被司法部监狱局简报推广。
陕西省榆林强制隔离戒毒所先进事迹
榆林强戒所启动运行以来,累计接收3000多人强制隔离戒毒。民警职工克服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对生活、气候、环境不适应等诸多困难,白手起家,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由于工作突出,多次受到国家五部委、省委、省厅、省局的表彰奖励:2000年被国家人事部、司法部等五部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2003年被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评为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2004年被省委综治办、省司法厅、省未成年保护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评为“教育转化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省司法厅和省戒毒局评为先进单位,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省戒毒管理局评为一类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先进事迹
2013年11月莲湖区司法局率先在陕西省建成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足“实力莲湖、品质莲湖、幸福莲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工作的方式,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调解、案结、事了、人和为落脚点,不断规范管理运行机制,真情为民依法维权办事,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称赞,省、市领导对中心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目前已接待省、市领导调研和省内外同行来服务中心参观学习百余次。2015年度,被陕西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西安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授予西安市“精神文明号”、被共青团西安市团委授予“西安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李俊杰同志先进事迹
李俊杰同志(陕西省渭南市司法局局长)任职以来,锐意进取,勤奋工作,该局在较短时间内一举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局机关29次分别就各项工作在省市会议上介绍经验。省政府、省司法厅先后七次在该市召开现场推进会。2012年以来,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局机关连续被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其本人连续荣获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并被司法部授予“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范振兴同志先进事迹
范振兴同志(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司法局局长)自2011年从略阳县发展计划局长转任司法局长以来,使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5年里,略阳县荣获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汉中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等荣誉称号;分别被省、市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法治文化建设先进集体”、“两率一度”测评从2010年的全省76位上升到2015年全省39位;连续5年被市司法局考核为工作优秀单位;本人先后被评为汉中市首届“全市十佳政法干警”,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模范个人。
房亚民同志先进事迹
房亚民同志(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长)带领一班人务实创新,出色并创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所在单位连续四年被市局考核为优秀单位,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考核为良好或优秀单位,商州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先进单位、“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先进县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房亚民个人被国家表彰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屈海生同志先进事迹
屈海生同志(陕西省榆林监狱十监区监区长)负责榆林监狱监门和严管禁闭区值班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实现了近十年来无脱逃目标。该同志十年来如一日,全天候值班每月达20多天以上,2016年被省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南方迪同志先进事迹
南方迪同志(陕西省兴平市司法局南市镇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基层工作26年来,从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长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十佳调解员”、咸阳市“优秀司法所长”、兴平市“十佳卫士”。他将法律的种子播洒在南市镇的田间地头,将法律的公正植根在每个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众心头,用真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
陈全同志先进事迹
陈全(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管委会主任,陕西省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主任、陕西省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全律师法理知识深厚,业务能力强,既是律所的管理者也是劳动法业务领军人物。不仅带领所内20多名专职律师组建了陕西省最大的劳动法律服务团队,而且作为全省律师劳动法业务带头人,引领全省劳动法律师全方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对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出积极贡献。荣获2003、2014年度“陕西省优秀律师”和第四届“陕西省优秀青年卫士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