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厅机关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在2015年荣获陕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后,今年陕西省司法厅又根据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率先制定了《陕西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十四章,3万余字,涉及12项内容,涵盖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既是陕西省司法厅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南,也是依法行政工作的操作规程。
《暂行办法》由牵头处室组织,相关处室协调配合、分工参与,法律顾问对制定工作进行了法律把关。制定工作梳理了依法行政现有制度规范运行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市、单位依法行政制度规范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思路,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厅机关各处室、法律顾问意见后,又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法律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后,报送厅党组会研究审议,于日前印发实施。
《暂行办法》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陕西省司法厅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陕西司法行政系统如期完成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