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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9-01 11:20
来源:厅教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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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厅直属机关党委:

    现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厅政治(警务)部。

 

                         陕西省司法厅

                        2015年7月3日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

 

    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以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深化、巩固、提升”为基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为司法行政工作大跨越、大发展、大提升,服务全面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系列重要讲话组织专题学习,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发展的关心重视和对家乡人民的深厚感情,紧扣“五个扎实”重要要求,开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中国梦为主线,进一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引向深入。紧紧围绕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精神力量、内在要求、第一阶梯、强大动力、法治保障、根本保证和战略空间,深化中国梦的研究、宣传、宣讲、阐释。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注重挖掘好、利用好、滋养好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让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深化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两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宣传。要全面准确、科学严谨、深入系统地宣传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奋发进取意识、机遇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要深化对会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我省政策举措,通过媒体宣传、理论研讨、巡回宣讲、文艺宣传等形式做好司法体制改革、法治陕西建设、党的建设等的理论阐释和成果展示,积极稳妥做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增强发展动力。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深化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六五”普法总结,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以“法治宣传村村行”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深化“法治陕西推进行动”,努力开创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新局面。  

     二、以“厚德陕西”建设为引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抓好推进落实,迅速在全系统掀起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热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组织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工作,抓好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宣讲内容,组织开展群众性宣讲活动。要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思想宣传,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成为指导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载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本单位本部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事物、新典型、新气象,推动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不断转化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深入推进在全省服刑、戒毒人员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活动。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在服刑、戒毒人员中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养良知善心,修正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筑牢精神支柱,丰富内心世界,充实教育改造工作的道德底蕴,扩大主流道德思想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服刑、戒毒人员的精神追求;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服刑、戒毒人员立足改造环境,用平凡善行、一言一行,日行一善、以善养德,将思想上的知善、向善与实践中的从善、行善相结合,不断深化他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创建和谐友善、积极向上的改造环境,促使他们养成知善行善的良好习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为服刑、戒毒人员的自觉行为,为改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培养树立各类道德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开展推荐道德模范评选工作作为展示道德建设成果和文明形象的重要载体,加大“陕西好人”、“中国好人”、“三秦楷模”以及全国第五届道德模范、第四届省级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力度,广泛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荐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选树先进,培养典型,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尚美德,知荣辱、讲正气、学先进、做好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向社会充分展现司法行政工作的道德建设成果和文明形象。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以贯之、常抓不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宣传周”等活动,建立全省统一的法制副校长登记制度。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统一编写中小学法律知识读本。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各单位的积极性,发挥法制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维权岗作用,广泛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动员志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校园举办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为未成年人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紧密结合新形势下未成年犯的成份结构及心理特点,矫治犯罪思想、树立法制观念、培养良好品德、塑造健康人格。

     三、注重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制度法治化。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营造友善奉献的社会风尚。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要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陕西志愿服务促进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立足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以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和留守儿童等为服务重点,积极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农村(社区)活动,依托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和志愿者为主体,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以法治村和“法律六进”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加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到农村(社区)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登记造册、分类培训等制度,着力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衔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进一步做好评比表彰优秀志愿者、先进志愿服务组织等工作,在全系统营造学雷锋志愿服务良好氛围。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着力打造“诚信陕西”。切实发挥诚信陕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动培育诚信文化与法规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营造公平、规范、守信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环境。要发挥本单位本部门在“诚信陕西”建设中的作用,形成全系统共同参与、推进“诚信陕西”建设的合力。

     四、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加强文明创建制度化建设。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为评选推荐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突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文明风尚,突出法治陕西和诚信陕西建设。根据省委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类测评体系,抓好全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创建水平和质量。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制定考核评比标准。要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与团组织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工作支持。要将创建活动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延伸,努力将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纳入创建范围,制定创建目标,开展创建工作,推动全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

五、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积极推进全系统文化建设。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以“文化强省”和“三个陕西”建设为目标,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文化先行”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我们的节日”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传统体育、艺术普及、健身、科普、全民阅读和法治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

    六、统筹协调,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把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在全系统形成统分结合、齐抓共管合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工作局面,特别是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法治陕西、诚信陕西、队伍建设、机关文化和全省服刑、戒毒人员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活动等专项工作,共同努力,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