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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5-02-25 11:50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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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

关于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助力精准扶贫,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我厅拟在全省农村和城市社区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宗旨目的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法律服务共享发展为宗旨,通过优化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全面建立覆盖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专业法律服务,提升基层群众依法办事能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组织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自治,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为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保驾护航,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二、服务主体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全省21795个村,2315个社区。服务的主体为全省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实习律师、大学生等组成的志愿者(全省现有7000余名律师,2500余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00余名离退休法官、检察官,8000余名离退休警官,500余名实习律师,200余名政法院校大学生志愿者,共计19200余人,缺口部分由其他退休干部、退休教师补充)。

三、服务内容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由村组和社区聘任,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力量,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开展定向式服务。服务的内容为:  

(一)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组织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开展法律体检。针对贫困县区村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开展的脱贫致富项目,村组(社区)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遇到的现实问题,定期组织法律体检,及时防范法律风险,保障脱贫项目顺利实施,促进企业平稳发展。

(四)参与人民调解。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五)开展法制宣传。落实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四、服务方式

(一)聘用方式。法律顾问的聘用按照就近方便原则,以地域为主,协调调配为辅,服务力量主要依靠当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志愿者。担任法律顾问由当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镇街司法所推荐,各行政村和社区聘任。每名法律顾问担任的服务村(社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志愿者较少的县区可以适当增加)。

(二)服务方式。法律顾问采取定期值守和灵活机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服务。社区、城郊村,经济活动较多的村,法律顾问每周到村(社区)值班服务1天;平原村法律顾问每半个月至少到村(社区)值班服务1天;山区和较偏远村,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值班服务1天。法律顾问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具体服务时间由法律顾问与村(社区)组织商定后予以公示。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宜,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当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三)管理监督。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实行登记建档、质量评估、奖惩挂钩。每次提供服务时法律顾问须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一次一记、一村(社区)一卷。县(市、区)司法局会同镇街司法所每年年底要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服务质量评估考核。检查和评估的结果要与顾问补贴费用直接挂钩。

五、方法步骤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抓示范、抓突破、抓难点、抓规范的方法分层次、分阶段有序推进,三年内实现工作全覆盖。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6年)。抓部署,抓示范,在贫困县区实现工作全覆盖,形成声势影响。2016年上半年,省厅召开工作会议,推广莲湖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临渭区、潼关县“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典型经验,进行工作全面部署安排;研究确定一批工作示范点,对贫困县区进行重点督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要层层动员部署,在贫困县区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定一批村组、社区工作示范点,示范引领工作发展。2016年覆盖面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深化推进阶段(2017年)。工作重点是抓难点、抓突破,在城市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农村再推进覆盖一批,2017年工作覆盖面再达三分之一。

(三)规范提升阶段(2018年)。工作重点是抓政策保障,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全面实现工作全覆盖,运行常态化。省厅积极协调省政府制定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障政策,申请省级财政部门拨付专项经费;制定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监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要争取当地政策支持,落实本级承担经费,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此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六、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本职,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实现共享发展的创新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组织落实。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多方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把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统筹、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管理、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省司法厅负总责,主要抓协调、抓策划、抓引导;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协管和督导职责;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负主体责任;镇(街)司法所负具体管理责任,村(社区)开展日常联系、工作统计,负直接责任。同时,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履行对本所人员的日常管理职责。省、市两级律师协会负责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协调选派和业务培训指导。

(三)强化措施,加强督导。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列入省厅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年度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各个阶段的重点任务,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扎实有序推进实施。要定期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进指导,推广典型经验,及时解决现实问题。

(四)强化保障,广泛宣传。为推进工作落实,省厅今年将对确定为省级示范点的县(区)和在贫困地区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县区实行以奖代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要积极争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落实工作经费。法律顾问补贴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主动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各地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唱响法律扶贫主旋律,争取社会各方舆论支持,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