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
为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服刑、戒毒人员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现就在全省社区服刑人员中深入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思想道德教育在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中的重要作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特色,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加强社区服刑人员道德水平培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坚持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实施分类指导,因材施教;坚持改进创新,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便于参与的平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在全省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化的管理特色,做到主题突出、形式灵活、方法多样,安排合理,采取学习教育和行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一)突出活动重点,强化学习教育
一是将主题教育活动与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相结合。在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学习时间内,在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学习内容外,安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学习,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深刻内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教育贯穿于社区矫正教育始终,真正达到入耳、入脑、入心。
二是将主题教育活动与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积极倡导仁、义、礼、智、信、孝等社会公德和崇德向善、以善养德的个人美德。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
三是将主题教育活动和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相结合。在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社区服务中,组织献善心、行善举的公益劳动。通过社区服务中心的善行善举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助人为乐、在危急时刻见义勇为、在社会活动中诚实守信、在职业工作中爱岗敬业、在家庭生活中孝老爱亲,用行善实践强化崇德意识。
(二)丰富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旨在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思想道德修养,培育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开展记录“善心日记”活动。倡导社区服刑人员做好人好事,鼓励社区服刑人员撰写“善心日记”,挖掘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教育潜力。设立社区服刑人员“好人好事榜”,树立社区服刑人员中积极改造典型,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楷模就在身边”,激励社区服刑人员认真接受教育矫正。
2、开展学习先进人物活动。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典型人物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3、开展以“行善、养德”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邀请专家教授、干部授课等方式,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大讲堂”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
4、开展“走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走进社区,开展社区服务。如组织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参加公益劳动、帮助困难人群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培养社区服刑人员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社会公德。
5、开展“飘动的黄丝带”专项活动。通过多渠道邀请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公益组织,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以“黄丝带”为标志的一系列暖心活动,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并将其转化为自身从善的动力。如通过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新知识、接触新事物、建立新观念,修正不良行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了解、认识和探索自己,帮助其最大限度发掘自己的潜能,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6、开展征文演讲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的征文活动,评选出优秀文章进行演讲比赛或展览,激发他们学习的热情和自觉性,从而使精神动力外化为主动行为。
7、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平台,定期群发宣传倡导崇德向善内容的短信、微信等消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撰写以“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为主题的心得体会文章,定期举办优秀文章专栏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位置,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机构,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积极指导基层开展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司法行政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相结合,切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
(二)创新活动载体,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
各地可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不拘一格开展活动。活动内容不囿于上述形式,可根据地域特点、工作特点、环境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旨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在全省社区服刑人员中树立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量化考核指标,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各地要将主题教育活动和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内容计入教育矫正学习内容,通过量化学习任务,明确学习目标,与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挂钩,确保主题教育活动不走过场。
(四)固化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式,努力固化主题教育活动成果,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措施等方式使主题教育活动成效常态化,努力形成教育矫正工作长效机制。
四、细化活动步骤,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5年1月—2015年2月)。各地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活动细则,做好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2015年10月)。各地按照省厅要求和活动细则,认真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行善实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矫正中落实、落细、落小。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社区矫正工作一线,加强业务指导,可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三)年度总结阶段(2015年11月—12月)。各地要在12月前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和体会进行认真总结,将效果突出的活动载体和工作方式方法纳入日常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深入推进阶段(2016年—)。省厅将按照活动要求,指导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精心部署工作措施,将“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逐步向纵深推进。
陕西省司法厅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