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司法厅
关于在全省服刑 戒毒人员中开展
“日行一善 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服刑、戒毒人员中开展以“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以“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为主题,注重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规范、法律约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服刑、戒毒人员的精神世界,落细、落小、落实到具体教育改造实践中,推动形成日行一善、以善养德的强大精神力量,为他们早日获得新生、顺利融入社会打好思想道德基础。
二、目标任务
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在服刑、戒毒人员中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养良知善心,修正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筑牢精神支柱,丰富内心世界,充实教育改造工作的道德底蕴,扩大主流道德思想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服刑、戒毒人员的精神追求;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服刑、戒毒人员立足改造环境,用平凡善行、一言一行,日行一善、以善养德,将思想上的知善、向善与实践中的从善、行善相结合,不断深化他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创建和谐友善、积极向上的改造环境,促使他们养成知善行善的良好习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为服刑、戒毒人员的自觉行为,为改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夯实知善基础。
1、要坚持把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整个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服刑、戒毒人员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原原本本地研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内容,熟悉掌握其背景、内涵、外延和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见行,充实主题教育活动的知识储备。
2、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列入服刑、戒毒人员课堂教育计划,通过干部授课、外请专家学者讲授等方式,举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报告会、各类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用立足改造、深入浅出、生动明晰的讲解,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向服刑、戒毒人员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延展学习深度,解决学习疑惑,提高学习水平。
3、要创新教育载体,灵活运用撰写心得体会、主题征文演讲、集体讨论交流、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及时检验学习效果、巩固学习成果,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服刑、戒毒人员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
4、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要通过定期举行升国旗仪式、收听收看时事新闻,以及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专题片等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要通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当地企事业单位、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从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层面,提升服刑、戒毒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高度,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
5、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特别要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用法制讲堂、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形式,从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层面,深化服刑、戒毒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依法治国方面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遵纪守法意识。
6、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围绕“仁爱”、“崇德”、“礼让”、“守信”等,通过学习经典、讲读典故、联系实例,从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层面,加强服刑、戒毒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认同和内心归属,培育他们的从善情怀。
(二)组织形式多样教育改造文化活动,营造向善氛围。
1、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要充分利用监所内广播电视媒体,开设以“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为主题的专栏节目,定时、定向、定期采编播放发生在监所内外的好人好事、善行善举;社区矫正管理部门要发挥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平台作用,定期群发倡导崇德向善内容宣传短信,加强知善行善氛围营造。
2、要在内部报刊、宣传板墙设置专门版面,及时将服刑、戒毒人员在主题教育活动中的心得体会、优秀征文、榜样典型进行登载,扩大教育改造成果的交流、共享、宣传范围,确保随处可见、随时可学,发挥好教育改造文化耳濡目染的重要作用。
3、要积极组织各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文艺活动,通过文艺演出、书法绘画、诵读经典、演出情景剧等服刑、戒毒人员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载体形式,在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同时,进一步拉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他们的距离,增强他们从善如流的道德归属感。
4、要在服刑、戒毒人员中扎实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读书活动,为他们提供主旨向善、通俗易懂的阅读书籍,并通过要求撰写读书笔记、定期组织读书分享会,不断提高教育改造的文化底蕴,加强他们内在道德修养。
5、要在服刑、戒毒人员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各种重要节庆日、纪念日,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庆祝和纪念活动,不断弘扬民族精神,激发他们的家园情怀和爱国主义精神。
(三)充分发挥社会帮教的积极作用,拓宽从善渠道。
1、要充分发挥服刑、戒毒人员亲属及社会志愿者的帮教作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签订帮教协议,使他们能够从稳定的帮教关系中时常感受到由社会传递而来的从善、向善助力。
2、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矫正管理部门要积极与当地相关单位部门联系,多渠道邀请社会各界热心帮教的人士,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帮教活动,使服刑、戒毒人员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并将其转化为自身从善行善的动力。
3、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矫正管理部门要积极与社会技能培训机构联系,为服刑、戒毒人员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养一技之长,增强他们通过劳动回归社会的信心,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四)大力倡导日行一善强化有形引领,落实行善实践。
1、要坚持以小处着眼,从身边事做起,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要灵活多样组织开展日行一善等活动,鼓励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在改造生活中日行一善、以善养德;社区矫正管理部门要倡导社区服刑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助人为乐、在危急时刻见义勇为、在社会活动中诚实守信、在职业工作中爱岗敬业,在家庭生活中孝老爱亲,用行善实践强化崇德意识。
2、要进一步挖掘服刑、戒毒人员自我教育的潜力,督促他们认真撰写善心日记。要求服刑、戒毒人员将每日教育改造生活中自己的善行善举、遇到的好人好事、学习的心得体会、获取的正能量记录在善心日记上,用文字重温、再现和谐向善、温暖人心的场景。
3、要经常组织服刑、戒毒人员参与集体谈心活动,通过管教引导、谈话互勉,加强了解、增进友谊、互相奉劝、相互警醒。并通过“手拉手”、“结对子”、“一帮一”、“多帮一”的方式,使服刑、戒毒人员在帮扶他人过程中形成弃恶从善、悔过自新的强大合力。
4、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要督促、保证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定期给亲属写家书、打亲情电话,发挥好亲人劝善的积极作用,在传递家庭温暖的同时,培养他们的亲情观;社区矫正管理部门要细致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状况,倡导、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投入家庭生活、和谐家庭关系,使他们在自我营造的温馨家庭环境中坚定从善、向善意识。
四、活动步骤
在服刑、戒毒人员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各地、各单位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在全省服刑、戒毒人员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育改造工作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做好动员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各地、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形式多样教育改造活动,大力倡导服刑、戒毒人员行善实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服刑、戒毒人员教育改造中落实、落细、落小。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教育改造工作一线,加强业务指导;各单位可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
(三)年度总结阶段(2015年11月——12月)。各地、各单位要于每年12月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和体会进行认真总结,将效果突出的活动载体和工作方式方法纳入日常教育改造,探索建立在服刑、戒毒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深入推进阶段(2016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将对照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并根据工作形势,统筹协调、安排部署、督促落实深入推进的相关工作措施,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服刑、戒毒人员教育改造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指示精神,结合服刑、戒毒人员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思想道德教育在服刑、戒毒人员教育改造中的重要作用,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将成立在全省服刑、戒毒人员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教育改造工作一线了解主题教育活动推进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三)联系实际,创新推进。各地、各单位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中要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融合、融入服刑、戒毒人员教育改造工作中,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服刑、戒毒人员思想的共鸣点,与教育改造工作的交汇点。坚持载体创新,善于运用服刑、戒毒人员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乐于参与的渠道,实现内容与形式有机结合。同时,要注重将主题教育活动同考核奖惩挂钩,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服刑、戒毒人员参与情况作为对监狱服刑人员计分考核、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戒毒人员诊断评估的重要考核指标。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服刑、戒毒人员管理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是我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安排重要版面、时段、网页进行专题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努力提高主题教育活动的社会知晓率。要通过挖掘、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教育改造成果,向全社会展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进展和成效。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定期编发活动简报,及时收集推广各地、各单位在推进主题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