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协会各市联络组,省属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的要求和今年我省新核准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的情况,经研究,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决定举办第十七期司法鉴定人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未参加岗前培训的司法鉴定执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为5月11日下午 15:00—18:00;
培训时间5月12日—13日。
三、培训地点:
咸阳市彩虹路1号彩虹宾馆;联系电话:029-33334800。
四、培训内容:
1、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等规范性文件;
4、司法鉴定实务。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1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联系人:张海洋、刘浩;
电话(传真):029-87293916。
二Ο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