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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渭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时间:2012-06-27 15:54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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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公告

(第1号)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2日至23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第117号《公告》和《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事项

  1、根据司法部最新文件精神,国家司法考试从2012年6月至2016年12月继续实行放宽政策,我市享受放宽政策地区的范围不变。

  2、除2013年应届本科生、自考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但尚未取得毕业证者,其余考生现场确认时都须提交本人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确认。

  ①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步骤:

  登陆“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或零散查询—学历认证报告—点击报告上方“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含二维条形验证码)

  注意:此注册表的验证期限为30天,请确保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注册表在有效验证期内。

  ②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步骤:

  若无法查询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学信网”—学历认证—点击“点击此处办理学历认证”—选择认证代理机构—按照认证机构要求准备材料并邮寄,等待认证报告。

  注意:学历认证报告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请考生提前进行准备。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我市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7月6日至7月20日,凡未进行网报者,均不予现场确认。

  普通高等学校(指全日制四年本科类)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按照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可以报名国家司法考试,但须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报名。

  三、现场确认地点

  我市现场确认地点为渭南市司法局,地址为临渭区民主南路四号,联系电话:0913-2183294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四、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准确提供网上报名的序号;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4、本人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1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凡本科学历已取得C证者,报名时不再提交户口簿。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费。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我市司法局确认后,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参加考试。

  其它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17号。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