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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三下乡”示范活动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的通知 陕司通[2007]5号
时间:2012-02-27 13:2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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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

  为了筹备好我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座谈会和2007年“三下乡”示范活动,省委宣传部于今年1月31日召开了“三下乡”工作协调会,决定于今年农历正月十五左右在大荔县召开我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座谈会,同时在大荔县平民乡严通村举行2007年“三下乡”示范活动。为了切实搞好这次示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高度重视这次示范活动,把这次活动作为贯彻“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有利契机,抓紧时间与大荔县司法局做好联系和沟通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切实把这项活动搞得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取得明显实效。届时,省厅领导和有关部门将亲临现场指导、参与。

  二、请指派得力人员参与此次活动,组织协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场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并可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志愿者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事件。

  三、省厅已为此次活动购置了《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等一批法律书籍,和《法律进乡村》光碟及“124”法制宣传挂图,并赠送给县、乡、村,请你们届时根据实际可协调组织法制宣传车和播放器材,协调大荔县司法局制作、展示法制宣传展板、横幅,印制、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播放法制宣传音像制品,举办法制讲座,对农民开展法制宣传,进行“五五”普法教育,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务必取得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在全省起到宣传示范作用。

  本次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情况、反映、成效等书面报告省厅法制宣传处。

                                                                          200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