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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1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9-09 09:26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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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陕西省涉外实习律师、执业律师发展的提案》(第813号)收悉。您的提案深入剖析了我省涉外律师队伍发展的瓶颈问题,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对推进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厅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涉外律师队伍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省具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共有143人(西安市138人,汉中市4人,榆林市1人),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96人,占67%;具有境外律师资格(6人)、海外学习经历(18人)、参与国际性法律组织活动(11人)的律师分别占4.2%、12.6%、7.7%,涉外工作语言主要为英语。全省共有33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涉外业务(含20余家国内知名律所分所),2020—2023年累计代理涉外案件208件,业务领域涵盖跨境投资并购、涉外知识产权、国际仲裁代理、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境外上市等9类,所涉及区域绝大部分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二、主要工作进展

(一)构建多元化培养体系,夯实人才基础。一是突出涉外律师培训。推动实施“引领计划”,2023年至今开展涉外法律人才专题培训24批次,累计培训1万余人次;2024年组织50名青年律师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开展涉外律师人才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2024年组织我省律师代表团赴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开展考察交流;2025年组织举办香港普通法与争议解决实务培训班。二是扩容升级人才库。2024年我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扩容至273人,其中28人入选司法部“涉外法治人才千人培养计划”,23人入选全国律协涉外人才库;组建298人的复合型律师人才库和22人的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人才库。三是深化协同育人机制。支持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办好国家涉外律师/仲裁硕士项目,已累计培养162人;推动西安仲裁委员会与多所高校共建国际仲裁实务课程,累计覆盖参训学员1.7万人次。

(二)拓展国际化合作平台,提升服务能级。一是支持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推动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设立海外办公室,推动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牵头成立北京浩天(比什凯克)律师事务所;指导陕西永嘉信等省内律师事务所与多个中亚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二是搭建研究与服务中心。指导编印《中亚五国投资法律风险与合规指南》《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投资法律指南》;推动建成“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系统收集中亚五国法律法规及判例逾150部。三是活跃国际交流合作。成功举办中欧班列法律服务论坛、2023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论坛、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分论坛等20余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规格法治交流活动;落实首届中国—中亚峰会涉陕成果,加强中亚交流,推动陕西省律师协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

(三)完善体系化政策支撑,增强服务能力。出台《支持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拟定培养计划,大力培育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动高水平涉外律师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与管理范围。统筹推进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全面推动实现“三个中心一个基地”(中国—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和国家生物安全证据基地)实体化运行,打造立足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法治创新聚集区和法律服务高地。

三、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是人才规模占比较低。全省涉外律师数量仅占全省执业律师总量(约2万名)约0.66%,开展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33家)占比不足全省律师事务所总数(约1000家)的4%。二是人才培养机制精准度仍需提高。现有涉外培训多以理论授课为主,缺乏有针对性的实务培训,如针对跨境知识产权专项培训等。三是激励措施还有不足。针对性强的专项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人才安居等政策配套尚不完善。四是国际竞争力有待提升。相较于沿海发达地区,我省律师涉外业务领域较为单一(主要集中于跨境投资),参与高端国际争端解决(如WTO、ISDS)的能力明显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指出的短板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健全实战型培养机制,畅通青年律师成长路径。一是推动建成高标准实习基地,在西安国际港务区、高新区先行试点建设“涉外法律服务实习基地”,整合示范区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优质资源,开发覆盖跨境合规、国际仲裁、WTO规则实践的标准化实习方案。二是完善差异化考核体系,对申请涉外业务方向的实习律师,探索实行侧重复合实务能力的“差异化面试考核”,增设涉外案例全流程模拟、专业外语答辩等环节,强化专业素养评价权重。

(二)加大多维度政策激励,增强职业吸引力。一是构建供需对接平台,联动省商务厅、贸促会等定期发布企业“走出去”法律需求清单,促进律师事务所与企业实现精准对接。二是探索财税激励政策,积极协调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对我省年度营业收入符合相关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优化国际化发展生态,提升整体竞争力。一是建立健全律师境外交流机制,选拔骨干律师赴“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律协、机构开展实务交流;常态化邀请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专家、WTO争端解决专家等,来陕举办国际商事仲裁与争端解决高级案例实训班。二是做好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宣传报道,利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自媒体和《律师说法》《天天学法》等平台阵地,组织开展全省法律服务成果大赛和典型案例评比大赛,有效提升我省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府部门、涉外企业、涉外律师事务所与高校的交流合作,推动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与律师事务所联合开设“涉外律师实务研修班”,推进课程学分双向互认,大力培养高端涉外法律人才。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何沈益    电话:1582969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