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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8-12 09:49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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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达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陕西省行政复议公开的提案》(第204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复议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一)加强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行政机关将行政复议法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列入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重点内容,坚持学法用法。在全省组织开展“加强行政复议、推进依法行政”主题宣传活动,共开展大型集中宣传1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切实提升了行政复议制度社会知晓率。

(二)建章立制提升规范化水平。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大力推进案件办理制度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场所建设标准化、服务管理智能化及队伍建设专业化。省司法厅制定《行政复议集体议案规则》等13项制度,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制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白皮书,制定土地征迁、信息公开类案工作指引,强化业务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全面推行“在线复议”,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有力发挥“主渠道”作用。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吸纳争议、监督纠错、调解和解等功能作用。2023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783件,首次超过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24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4528件,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748件,复议与诉讼案件比为1.9:1;今年上半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04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031件。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对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建议。

今年2月,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在线复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3月1日起,依托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和“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在线复议工作。我厅专门印发通知,在全省安排部署在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推广运用全国行政复议管理平台,指导申请人开展在线申请、在线补正、在线阅卷、在线听证、在线调解和在线送达等。今年上半年,全省网上申请行政复议860件,占比10.7%,均依法及时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申请、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您的建议,持续在全省推行“在线复议”。积极推广运用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及“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优化网上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流程,推动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阅卷、听取意见、送达等全程网上办理,不断提升行政复议信息化水平。同时,将其与正在推进建设的全省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相融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更好地发挥方便群众、监督纠错的智慧复议功能。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出台《陕西省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办法》”建议。

近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办案程序,切实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厅制定行政复议接待、听证等制度,定期发布全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按季度通报行政复议纠错情况,积极发挥“以案促改促治”作用。西安市举行行政复议听证观摩活动,法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100余人参加听证。汉中市印发《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办法》,延安市司法局在门户网站设立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专栏。宝鸡市太白县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公开听证会,现场充分质证及辩论。各市县行政复议机构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听取意见、阅卷等制度机制,较好地保障了行政复议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监督权。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您的建议,积极探索“网上公开”。深入开展调研,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积极探索省级行政复议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指导延安、汉中先期开展复议决定网上公开试点,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形成操作性强、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省逐步推开。高标准建立各级行政复议委员会,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听取意见等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及办案程序,定期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促进依法行政。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领导带头示范,学习行政复议法,提升自我监督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能力。扩大社会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

(二)不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推动各地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全省高标准建立各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认真落实变更、听证、繁简分流等新要求,加强类案规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质效。严格执行复议法新要求,努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和调解和解功能,坚持按季度通报全省行政复议情况和纠错典型案例,常态化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强化源头治理,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升调解结案率。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陈  东       电话:1377200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