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颖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秦蜀古道陕西段文化遗产省级立法的提案(第560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秦蜀古道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秦蜀古道是连接关中与巴蜀的千年文化廊道,分布在陕西、四川、重庆和甘肃境内,主要有七条,其中北线四条:故道(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南线三条:金牛道、米仓道、荔枝道。陕西段占全线总长度的三分之二,涉及西安、汉中等5市24县(区),现存栈道、栈桥等遗迹313处,沿线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23处、省级文保单位360处。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秦蜀古道保护工作,一是强化资源调查,深化考古研究。2011年至2014年启动完成秦蜀古道及沿线文物遗迹的资源调查工作,明确了秦蜀古道相关遗产点的位置、范围及线路走向,摸清了沿线文物遗迹的遗存状态、文化内涵、遗产价值等内容,并出版《陕西秦蜀古道遗产(上下卷)》。2024年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一步摸清了古道沿线文物资源情况,同步推进蜀道“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开展,完成陕西境内褒斜道、陈仓道、金牛道等线路调查,为立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实证基础。二是突出规划引领,实施系统保护。为保护好秦蜀古道,确保其历史真实、风貌完整和文化延续,编制了《秦蜀古道(陕西段)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方案》,系统梳理了沿线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从强化保护、深化研究、完善制度、扩大宣传、活化利用等方面,加强秦蜀古道沿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同时配合编制《蜀道保护利用实施方案(2024—2035)》,实施褒斜道石门等30余项保护工程,改善遗产保存状况。三是推动传承利用,加快申遗筹备。积极打造大散关风景名胜区、凤堰古梯田生态博物馆,策划纪录片《秦蜀古道》,深入推进秦蜀古道文化遗产的价值发现与创新阐释。2023年以来,我省联合四川、重庆、甘肃三省(市)共同推进秦蜀古道申遗工作,推动跨区域协同保护,进一步凸显区域性协同立法的必要性。2024年12月,蜀道陕西段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二、相关立法工作情况
秦蜀古道作为我国重要的线性文化遗产,历史价值深厚、文化内涵丰富,是见证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发展进程的重要载体。加强其法治化保护,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秦蜀古道申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秦蜀古道保护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我省《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但系统性保护古道的专门立法尚属空白。2024年7月,我省联合四川、重庆、甘肃三省(市)文物局召开联席会议,提出联合开展秦蜀古道立法保护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推动四川、重庆、陕西、甘肃秦蜀古道保护协同立法”纳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认真学习借鉴外省相关立法经验,加强与四川、重庆、甘肃等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商,积极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全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加快推动秦蜀古道保护协同立法,争取早日出台实施,更好统筹文物保护与区域发展,将多年来秦蜀古道保护管理的成熟经验制度化,为全国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提供“陕西方案”,为传承中华历史文脉、服务申遗大局提供法治支撑。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高文菲 电话:029—8729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