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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25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7-24 09:45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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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发挥整体效能的提案》(第725号)收悉。您的提案对我省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现状分析深入,指出问题精准,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我省公职律师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5月底,全省共有公职律师2865名,比2023年同比增长17.1%。其中:省级部门310名,占比10.8%;市级部门1411名,占比49.2%;县级及以下部门1144名,占比40%。全省设立公职律师单位1364家,比2023年同比增长26.4%。其中:党政机关1172家,人民团体26家,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166家;省级单位97家,占比7.1%,市级单位531,占比39%,县级及以下单位736家,占比53.9%。共有28家单位设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完善组织机构。2023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两公”律师执业专业化、专门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经八届陕西省律师协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成立陕西省公职律师委员会,为全省公职律师搭建了加强学习交流、促进业务开展的平台。二是加强督察督导。2023年6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督察的通知》,通过督察,摸清了各市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找出了推进公职律师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为推进我省相关公职律师制度落地落实,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三是发挥职能作用。2024年7月,我厅组织2家律所和25名公职律师参与柞水桥梁垮塌事故善后处置,全体公职律师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依法依规完成遇难(失联)者继承人救助协议签订等关键工作,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表扬,充分展现了我省公职律师队伍的良好政治素养、强烈家国情怀和精湛专业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公职律师人数分布不平衡。我省公职律师主要分布在公安局、税务局、司法局等行政单位,而党委部门、各人民团体的公职律师尚显不足。同时,公职律师在单位间分布也不均衡,市县部分行政单位公职律师资源匮乏,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都面临着大量队行政执法、行政立法、政府合同审查等涉法事务,但公职律师人数、人员结构等与工作需求不成正比。二是保障和激励机制亟待完善。目前各政府部门公职律师除了自身行政岗位所赋予的行政职责外,公职律师职能是一项额外的职责,其除了有相应的义务外,并没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由于保障和激励机制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职律师积极履职。三是行业指导还不够到位。市级律协还没有全部建立专门的公职律师委员会,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公职律师工作,日常对公职律师指导较少,且各级组织与公职律师相关的交流研讨等活动也相对较少,导致公职律师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和指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一是强化督察考核。将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督察要点和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加强专项督察和法治考核,推动各单位公职律师制度有效落实。二是拓宽配备渠道。综合运用公开招录(明确法律专业和法考资格要求)、内部遴选、跨单位调任、定向聘任、鼓励在职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等多种方式,重点向覆盖率低的市县、部门和领域倾斜。三是创新调配机制。积极采纳委员建议,试点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及垂直管理单位公职律师统一调配服务平台。探索在汉中市公职律师统筹使用中心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公职律师资源的科学统筹和高效调用,努力实现“应配尽配”、力量互补。四是加强源头保障。协调组织、编制等部门,在年度干部招录计划中制度化、常态化设置法律专业背景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要求,为公职律师队伍长远发展储备人才。

(二)强化培训与激励,提升履职能力与荣誉感。一是提升教育培训质量。推动将公职律师专业培训纳入省、市两级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由省律师协会牵头,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体系(如新法新规、政府法律实务、突发事件法律应对、舆情引导等),科学确定公职律师专题培训班次,鼓励支持各部门、各系统结合业务特点开展针对性培训;探索建立线上学习平台,共享优质培训资源,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二是完善激励表彰机制。研究探索符合公职律师工作特点的履职保障和激励措施,建立公职律师年度工作通报和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对在重大任务、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予以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显著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三)健全机制平台,充分释放公职律师整体效能。一是构建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借鉴柞水善后处置成功经验,会同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民政、信访、住建、宣传等部门,研究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公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预案》,建立常态化联络会商、信息共享、协同响应、联合推演和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实战磨合,确保关键时刻公职律师队伍能快速集结、高效协同、精准服务。二是提升决策参与度与影响力。推动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将“法律顾问(含公职律师)列席本级党委、政府相关会议”作为制度性要求,并将其履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重点内容,倒逼所在单位重视并支持公职律师工作。三是强化律师行业管理与指导。指导推动各级律师协会在换届和届中调整时,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省市律协理事会中合理增配公职律师委员名额。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组织开展业务研讨、经验交流、案例评析等活动,加强对公职律师的专业指导和管理服务,提升行业影响力和队伍凝聚力。四是深化管理机制创新。总结推广汉中市统筹使用中心、渭南市“1+N”公职律师争议调解中心等地方经验,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实际的公职律师集约化管理使用模式。

您的提案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我们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着力破解瓶颈难题,不断提升我省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法治保障。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7月15日

(联系人:何沈益      电话:1582969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