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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89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7-14 15:0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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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提案》(第4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陕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综合法治工作者、执法工作者与专家学者三方面意见建议,制定《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将国办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细分为170项操作指标并设定分值,作为行政执法考核和奖惩的业务标准。三是召开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工作培训会,对全省210余名市县司法局长、执法科长、部分乡镇司法所长和省直机关法规处长进行实训,确保准确掌握中省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四是连续四年开展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将“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和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每年组织对全省各级各类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评估,并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力促“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二)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一是我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范围、制定要求、落实要点。截至目前,已有47个省级执法部门明确5180项行政裁量权基准。二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执法监督机构)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的日常指导,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同进行评估、通报。

(三)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印发《关于对涉企行政检查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进行梳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1个市区和52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检查计划、检查文书等内容,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着力解决多头、重复、高频检查等问题。二是公开征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构建“线上+线下”、“内部+外部”相结合的15条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与纪检监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财政、工信、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领域工作相衔接,收集汇总2023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息1.8万余条,研判形成问题线索1487条,向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传1061条。三是发函要求全省罚没收入增幅前十的市、县政府,对本地区罚没收入排名靠前的执法部门进行自查并说明情况。组建7个暗访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市、县、乡全方位查找涉企行政执法问题,访谈企业103家,督导执法单位69个,现场签订问题确认单23份,要求整改问题218个。全省各级政府执法监督机构直接核查行政执法部门问题线索739条,制发监督意见书、督办函329份,整改问题1065个。四是召开专项行动中期推进会,通报问题,督促整改,传导压力。组织各地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成果清单、典型案事例清单、意见建议清单“四个清单”,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的标准,推动专项行动进一步提质增效。

二、下一步工作

(一)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修订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推行执法资格线上统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全面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全流程管理机制。

(二)持续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人员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全员轮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提升行政裁量权基准质量。通过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执法情况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加大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落实、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同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四)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完善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和公告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检查事项公布、动态管理工作,治理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严控专项检查,推行跨部门、跨层级“综合查一次”。

(五)加大行政执法问题纠治。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社会监督员作用,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纠力度。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 年 7 月9日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029-87294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