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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9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7-10 11:44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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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民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提案》(第7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人民调解规范化得到加强。印发《陕西省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工作办法》,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人员、薪酬、场所、制度“五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六统一”,全省人民调解员全部持“两证一徽”上岗。持续打造《帮忙有一套》电视调解栏目,深化“智慧调解”推广应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知晓率和影响力。全省现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4万个、人民调解员9.5万人,形成了“樊九平调解室”“王玉理调解室”等一大批富有陕西特色的个人品牌调解室。安康市“‘无忧调解超市’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案例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二)行政调解质效不断提升。联合省法院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指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加大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解纷方式的分流对接,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指导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厘清行政调解职责,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体系逐步健全。巩固已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加强消费、金融、互联网、新就业形态等领域调解组织建设,不断规范医疗、劳动争议、房产物业、知识产权等领域调解工作,有效破解行业专业领域纠纷化解难题。联合省法院印发《关于推进商事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9项商事调解卷宗文书规范,健全15项商事调解组织内部治理制度,建立调解优先、联席会议、中立评估等8项工作机制,聘请782名商事调解员,截至6月底,各试点商事调解组织已累计成功调解商事案件2400余件,标的额16.2亿余元。

(四)大调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联合省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配合,形成了韩城市“四联调解”、绥德县“说事堂”、镇坪县“无忧调解超市”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做法。加强调解协会建设,省市县三级调解协会已全部建立,个人及团体会员入会、调解员等级评定、培训教育等工作全面铺开。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年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优化解纷资源配置的建议”。我厅已先后建成调解师资库、调解案例库、调解专家库,依托高校建成调解人才培训基地,充分发挥““三库一基地”作用,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能力。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调解结案1240件,调解率21.94%,推动形成“大复议、小诉讼”格局。积极发挥仲裁职能作用,全省9家仲裁机构共受理仲裁案件3358件,标的额78.64亿元,相较同期分别增长12.43%、21.52%。

(二)关于“构建多元解纷格局的建议”。近年来,我厅稳步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调解协会,初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当前,我厅正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新时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现已提请省委省政府以“两办”文件印发,为新时代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提供政策指导。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我们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省31.2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同比上升6.93%和6.75%。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办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法律明白人”融媒体栏目,组织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6万余场次,创作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短视频等高质量普法产品1.2万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民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厅将结合职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积极吸纳,并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深化落实党政机关“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持续推进“民法典进企业”“民法典进农村”“宪法进万家”等活动,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扎实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搭建“法治陕西”融媒体宣传矩阵,办好高校法治文化节、新媒体普法大赛,利用“天天学法”“律师说法”等栏目实施精准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是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时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在省市县三级调解协会全覆盖的基础上,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行专调解,健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调解组织入驻综治中心,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深化商事调解改革,打造商事领域止争解纷“陕西名片”。进一步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

三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成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健全专家咨询、集体审议、制发意见书等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强化重点领域行政争议化解,完善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等《案件办理指引》,实施行政复议案卷评查、错案讲评等措施,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将行政复议首选率、调解率及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纳入法治考核,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是助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前沿阵地作用,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持续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出台《陕西省司法所条例》,探索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锻炼,落实司法所长列席镇街党政会议制度。建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做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7月4日

(联系人:雷伟  电话:029—87290620  1779598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