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静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提案》(2024年第231号)收悉。结合我厅工作职能,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八五”普法决议落地落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聚焦法治宣传教育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问题,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域顶层设计。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印发《陕西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2024年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清单》学习内容。
二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陕西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完善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全省党政机关“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制闭环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新媒体普法网络矩阵,让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大力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内容普法,深化“法律九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社会组织)系列活动。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的普法宣传,持续组织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六一”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在学校、社区等少年儿童聚集地集中开展普法宣传。
四是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群体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联合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广播电视台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共助未来’服务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宣传,依托陕西法律服务网、陕西省司法厅官网、陕西司法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同步密集宣传声势。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与学校、共青团组织签订协议,提供法律援助指引,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及律师的联系电话、援助范围、受理程序等服务信息,为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指导,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在陕西法律服务网设立“未成年人法律帮助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上半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873件。
五是探索构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联动帮教模式。通过开启“1234”未成年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新模式,即建立一个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落实双重监管(中心与司法所双重监管),创新三种机制(个案矫治、心理矫治、社会合力帮扶),加强四方联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用法治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引路护航。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等13个省级部门出台《陕西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办法》,专章明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的特别规定,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保密、就业、就学等方面的教育帮扶协调作出规定,聚焦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互认,建立更加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大力推行异地协同办案,进一步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全面实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以持续提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治理普法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导相关部门常态化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积极参与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8月11日
(联系人:李 哲 电 话:029—8729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