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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0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8-12 15:1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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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显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本土律师事务所品牌做大做强,为陕西发展提供服务的提案第〔2024707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律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

(一)本土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概念。目前,对于本土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概念,律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没有表述。具休工作实践中,所称“本土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内比较认同的基本概念是,由本省执业律师发起设立、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地名为拟发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加XXX预名,加律师事务所3个要素构成(如:陕西XXX律师事务所);相对外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行政区划内设立的分所而言〔如: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我省律师事务所基本构成情况。据统计,2024630日,我设立律师事务所930个,其中本土律师事务所834个(占89.7%),外省在我省设立分所96个(10.3%),我在外省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6个共设24个分所(0.07%);律师事务所中执业律师10以下466个(50.1%),1030368个(39.6%),305049个(5.3%),5010023个(2.5%),100以上24个(2.5%数据表明,从我省律师事务所构成看,本土律师事务所占89.7%,外省分所占10.3%,外省分所主要集中西安市城区内,客观上形成以本土律师事务所占主导地位、外省分所占少数的状况;从我省律师事务所规模看,10名以下和1030名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占89.7%30名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占10.3%,突显出我省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占主导,具有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相对较少。

(三)国家对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的有关规定。2021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2022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20246出台的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第783令)规定“国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根据以上有关规定,本土律师事务所与外省分所具有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我省助推本土律师事务所品牌做大做强,应充分考虑将本土律师事务所与外地分所平等对待,建立公平竞争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二、我省律师事务所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影响和制约我省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保守,开拓意识不强。930家律师事务所,外省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分所占比10%,我省到外省设立分所占比0.07%“请进来”与“走出去”反差较大,我省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整体质量和水平较低。二是管理模式传统,规模化发展滞后。全省930家律师事务所,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占89.7%,具有一定规模律师事务所占10.3%。按照律师业内较认同的说法,执业律师30名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属中型律师事务所。加之,绝大多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以传统管理模式居多、收入分配以提成制、授薪制、摊位制占居多,律师对律师事务所未来发展的参与感、责任感、主人翁意识不强,增加了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难度。三是“万金油式”居多,专业化发展缓慢。据不完全统计,我省“万金油式”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无明确的法律服务专业方向,各类型法律服务专业均涉及)4050%,而且主要集中在占89.7%小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导致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专业化发展面临困难。四是涉外律师人才欠缺,品牌化发展受限。当前,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是否具备涉外法律服务综合能力,不仅是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开拓国内外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支撑力量,而且是考量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品牌化建设的重要衡量指标。据统计,我930家律师事务所,办理过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不到40家,占比4.3%;全省2万名执业律师,纳入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236人,占比1.2%。从这两组数据看,我省具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还比较少,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欠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省推动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建设还有不小差距。

、助推我省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的主要举措

您在提案提出的我省具有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本土律师事务所较少、影响力不大,与支持西安双创中心建设和中国西部示范不匹配,与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及周边西南地区相比差距较大”等问题,在我省律师行业现实存在。下一步,我厅拟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改进:

加强内外交流,增强创建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的思想意识。省厅会同省律师协会开展常态化“请进来”与“走出去”学习互动交流活动,加深本省与外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间学习交流,学习借鉴外省律师事务所先进的思想理念、经营模式、专业服务。定期组织本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赴北上广等外省具有一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跟班实践学习,建立结对互动交流学习制度,适时召开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研讨会,共商我省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思路和方法路径。

二是加强政策指导,推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积极引导我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正确认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快速成长、粗旷式发展、单打独斗式服务时期已经过去的实际,未来法律服务市场对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要求日趋明显的现实,抓住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有利时期,支持鼓励我省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通过区内和跨区合并、合作、整合等办法,以及与本省内、外省分所协议联合、共同协作、强强联手等形式,加快提升我省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质量。

三是加强信息化运用,推进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发展。结合新开发应用的陕西省律师业务管理系统,增添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法律服务专业方向选项。每家律师事务所自选排序出17个法律服务专业主攻方向,初步考虑103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选12305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选23个,5010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选34个,10020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选45个,20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选57个,每位律师自选12个法律服务专业主攻方向,引导全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四是加快培育力度,推动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发展。持续做好全省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40家律师事务所宣传工作,助力提升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律师事务所品牌效应。研究制定我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建设标准、评价体系和“国际一流、国内一流、省内一流”律师事务所培育建设体系,适时在全省律师事务所开展“三个一流”律师事务所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我省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4721

 

联系人:杨黎钊   电话:87293403   1862926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