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律师诚信管理问题的提案》(第3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律师诚信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稳步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效提升律师执业监管,有力推进全省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引领。深入推进党建“四大工程”,将党建贯穿于律师执业、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深化“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认真贯彻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明显增强。二是提升能力素质。依托陕西“一带一路”律师学院、陕西律师网校,借助“京津冀”网上集中培训平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律师各类培训必学内容,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律师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步提升。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政宏观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管理体制的优势,认真调查处理律师信访投诉案件,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公开力度,依托《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陕西省律师业务管理系统》,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本信息公开和诚信状况公示制度,引导律师诚信执业,推动行业风清气正。四是打造陕西品牌。与省广电融媒体合作,推动开设“律师说法”栏目,全面展示新时代我省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陕西律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积极营造律师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时,随着我省律师人数的快速增长,律师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也存在少数律师诚信缺失、不正当竞争、高收费、乱收费等现象。如同您在提案中所提出的:我省部分律师缺乏契约精神,在未与原属律师事务所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情况下,通过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虚假承诺材料,违规变更执业机构,影响了我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秩序。
二、推动解决我省律师诚信管理问题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律师行业诚信教育管理。律师诚信不仅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律师作为法律服务主体必须履行的义务。我厅将指导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围绕加快推进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诚信教育培训,综合运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二)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我厅将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示范创建三年行动(2024—2026年),引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和完善客户管理、律师转所流程、档案管理、财务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压实律师事务所主体责任,保障律师事务所对所属律师履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三)加快建立诚信档案制度。积极推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规定依法履行指导、监督职能,分级建立健全属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诚信执业档案,如实记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诚信执业情况,将诚信档案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类表彰评比、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严格执行律师行业诚信公示制度,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律师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数据,强化律师诚信意识和信誉约束。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何沈益 15829691511)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