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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7-19 10:26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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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达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省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快建立、改组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提案》(省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第209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11日起,由省市县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完成行政复议职能整合,全省行政复议机构编制人员基本到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全面落实。2023,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783,首次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24上半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6009件,比去年同期增54.43%比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多出2503件,复议与诉讼案件比为1.71:1,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对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您提出的“对于尚未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地区,应当尽快委任、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议。目前,我省未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但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复议机构都建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负责对本级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参与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事项等2015年,省政府成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组,成员包括法学专家教授、律师等。2018年调整部分成员,目前共16名成员。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组作用,制定《陕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专家意见咨询规则《陕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集体议案规则》等制度,成立案件审理组,审理过程中就复杂案件充分听取咨询组意见,坚持每一起案件经厅长办公会集体审议,案件质量始终处于较高水平。

(二)关于您提出的“对于已经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但将其定位为行政复议审理机构的地区,应当依据《行政复议法》明确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并相应调整其人员构成、职能职责、履职程序等”建议。司法部于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按照司法部要求,各地尚未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待规则印发后统一建立,已经建立复议委员会的,按照规则要求统一调整职责。前期,我厅就建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开展调研、摸底,初步形成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确定了组成人员的初步意向,草拟了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方案,做了大量筹备工作。各市县也正在积极准备,待司法部规则正式印发后,将立即开展相关工作,高效率高标准建立全省各级行政复议委员会。

(三)关于您提出的“为更有针对性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可以在行政复议委员会中设立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劳动用工等领域案件的专业咨询委员会”建议。我们认为建议中肯,切合实际。按照初步设想,全省将按照司法部要求,建立由政府主导,政府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学者等共同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设常任委员和专家委员,负责指导行政复议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为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设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复议委员会各类会议等事项。对于有条件的地方,我们将积极指导探索和试点在行政复议委员会之下建立市场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案件专业咨询委员会,以及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调解等专门工作委员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抓好新法贯彻实施。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高标准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责功能,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制度衔接匹配,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加大监督纠错力度,发挥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二是强化便民利民举措。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加强行政复议网络管理平台运用,探索在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置“行政复议申请”服务,探索推行“掌上复议”。健全案前、案中、案后与诉前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与各种调解组织的衔接协作,提升调解结案率。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开展行政复议办案场所示范创建活动,统一办案场所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提升全省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加强行政复议人员力量统筹,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强化行政复议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全省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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