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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6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7-08 11:5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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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洁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案》 20244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 《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推进全省法治政府不断向纵深发展,特别是2023年研究出台了 《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从7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修订 《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省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认定和管理,在日常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将重大行政决策是否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作为日常合法性审查的重点内容,督促决策单位规范决策程序。二是健全依法决策咨询机制。出台 《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督促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强化府院、府检联动,多方协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协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每季度对全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每半年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情况及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行政判决情况进行通报。分别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文件,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联动机制实体化长效运行。20236月、 7月我厅与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了全省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检律会商座谈会, 10月份分管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研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在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基础上,着力在“三个推动”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着力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障决策效率作为根本要求,深入落实 《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出台 《陕西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管理办法 (试行)》,从源头上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项目化管理。组织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计划,形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建立公文类型源头认定机制,凡认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一律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确保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 《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落地落实。

  二是着力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发挥作用。认真落实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精神和 《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制定出台 《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督促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积极履行职责,推动省市县乡四级法律顾问发挥作用。认真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积极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事务办理,为省政府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大敏感 (案)事件和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法律审查把关;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或者参加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以及省政府领导调研、考察、下访等重要活动,努力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良好法治保障。

三是着力推进府院、府检高效协同联动。进一步健全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联动机制。通过坚持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情况及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行政判决情况的通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实质解纷程序上的衔接,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对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不统一等问题开展重点督察,督促指导市、县组织举办法官、行政复议人员同堂培训等举措,提高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统一同宗同源认识、促进同案同判,助力化解金融和房地产等领域风险,解决企业破产等方面法治建设难题。目前,我厅正积极筹备召开本年度工作联席会议,结合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会议议题、讨论事项,研究解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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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张顺礼  联系电话: 8729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