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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3-08-02 16:34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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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库委员

提出的《创新乡村治理模式,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111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厅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持续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先后制定了《陕西省乡村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推进方案》《乡村法治建设主要任务三年建设规划》《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乡村法治建设任务清单和指标体系,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夯实乡村治理根基实落细法治惠民护农助农各项措施,特别是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以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全省农村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86%广大农民群众对普法宣传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91.98%97.69%截至目前,全省建成2114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2022年共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280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485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001个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20个调解工作室,有62975村调委会调解员、6795乡镇调委会调解员,2022累计排查化解乡村各类矛盾纠纷8.1万余件,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我省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法润三秦大讲堂”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宪法进万家”“民法典进农村”等法治文化活动,并在宪法宣传周、传统节日、农民丰收节和农村集市、庙会等时间节点,通过秦腔、秧歌、民歌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艺术形式乡村普法工作做深做实。充分发挥基层法治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推进法治公园、广场、长廊、街区等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普法效果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观念。

(二)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针对农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建议,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中强化科技支撑,加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创新应用,精心打造了“智慧法律服务”平台。在全省村(社区)推行“一个顾问+一个微信群+一个自助系统”服务模式,实现了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所有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室全覆盖,形成了上下贯通、各有侧重的公共法律服务“主干线”,延伸了便民利民的最后一公里。同时,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通过视频公证、巡回办证、定期办证等实现乡村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为乡村企业和农民群众提供“贴身”的法治保障。

(三)多元化大调解新格局维护乡村社会稳定强力推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开展建立大调解格局示范试点的方案》在全省乡村落实落地,使人民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乡村矛盾纠纷大调解新格局。全省90%以上的县(区)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师资库、案例库和电视调解平台及智慧调解平台,实现了人民调解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

(四)多维度一体化模式提升法治乡村建设质效。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构建多维度一体化的法治乡村建设模式,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命名九批共计188“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7“陕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25“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757“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配合农业农村厅,抓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目前,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0563户,力争到2025年如期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省每个行政村。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18778个行政村(社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2.5万余名,基本实现了“法律明白人”在每个行政村的全覆盖。评选2022年度优秀“法律明白人”500名,全省“法律明白人”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8376场次,参与乡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8万余件。

三、吸收建议内容做好乡村依法治理工作

您对我省乡村治理特别是乡村依法治理的见解深入,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收提案有关建议进一步创新法治乡村建设模式,着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努力提升乡村治理质效,促进乡村振兴

一是加大乡村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地域特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注重通过秦腔、秧歌剧、民歌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开展乡村普法宣传,努力营造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捍卫法治的良好氛围,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群众的自觉习惯。

二是建强乡村法治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学法示范户”选树活动。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适当放宽律师事务所在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的条件,补齐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短板。

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试点、土地流转等工作的法制审核。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加快“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丰富网上服务供给,依托网络服务、远程视频服务模式,促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辐射,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量。

四是强化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在市(县、区)建设一批现代化法治宣传中心,在乡镇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街、墙),在每个村至少建立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推动基层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型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强化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乡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延伸拓展工作职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3716

 

联系人:陈永红       电话:0298729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