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签发人:杨政国
陕西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外贸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建议》(第122号)收悉。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构建我省外贸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降低外贸企业涉外法律风险”“加强外贸公共法律人才培养”的建议,我厅根据职能,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陕西法律服务网建设情况
陕西法律服务网(以下简称“陕西法网”)是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门户网站,为社会公众通过计算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终端提供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包括外贸法律服务。2021年升级改造后的陕西法网,我们有效整合线上线下服务队伍,积极推出在线咨询、在线预约和在线办理等便民措施,基本做到全业务、全时空、全覆盖、智能化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热线平台的深度融合。一是建立“三梯式”的专业队伍。依托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在陕西法网上以“三梯式”的专业队伍布局,形成了上下贯通、功能齐全、便捷高效、智能操作于一体的网上平台。第一梯队是把全省767家律师事务所、117家公证机构、117家鉴定机构、116家法律援助机构、8个仲裁机构和46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所有法律工作者纳入陕西法网的专业服务队伍;第二梯队是挑选全省134家法律服务机构和262名法律工作者组成驻场机构和驻场人员专门法律服务队伍,实现了专业法律服务需求网上对接;第三梯队是打造由28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小分队,专门提供网上预约分配、工单监管、工单核查等业务,充分满足了群众“随叫随到、即问即答”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天候、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模式。二是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陕西法网的服务大厅和智能服务事项基本囊括了人民群众可能需要的法律服务需求,每一板块形成了法律服务多渠道、全覆盖的局面,不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业务信息系统,通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的“一网通办”,推动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预约办理和结果反馈等功能。
二、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围绕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质量,重点做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储备。2021年选拔推荐6家政治可靠、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强的优秀律所作为联合培养单位,参与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为研究生提供实践平台。选拔推荐了30名涉外律师入选司法部“千人计划”人才库,23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涉外人才库。目前,我省105名涉外律师中,能够办理跨境投资、并购业务的律师数为52人,能够办理“双反双保”业务的律师数为12人,能够办理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的律师数为22人,能够在WTO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律师数为4人(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的郭雪平、刘海芳、王彦栋、邓南),能够办理境外上市业务的律师数为6人,能够办理海事海商业务的律师数为12人,能够在境外仲裁机构代理案件的律师数为17人。二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培训交流。积极协调全国律协开办“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陕西站),邀请全国律协涉外专家为我省律师传经送宝,共举办5次“一带一路”高端业务培训和论坛,先后选送8名涉外业务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在德国、西班牙、美国、英国等地组织的培训深造,有2名律师参加司法部涉外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第一期培训。2021年4月28日,联合“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共同举办“境内外仲裁的核心区别——中国内地律师参与国际仲裁操作实务”培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副秘书长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女士担任主讲嘉宾,1500余名律师通过线上参加培训。2021年5月18日,组织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圆桌会议暨后疫情时代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研讨会。2021年10月18日,组织举办2021欧亚经济论坛法律服务分论坛,在欧亚经济论坛框架下首次增设法律服务分论坛,有效提升了涉外法律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三是引进法律服务机构,拓展涉外法律服务。先后引进陕西自贸区仲裁院、陕西自贸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陕西自贸区首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一带一路”外国法查明西北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走出去”,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更好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海外权益,服务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创业。积极引导外来律师事务所“走进来”,研究出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陕西省实行合伙联营实施办法》。2020年7月28日,在自贸区内西咸新区成立了我省第一家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所,搭建了我省律所与香港律所法律服务合作平台,提高了我省律所涉外法律服务的综合能力。
三、建议采纳吸收情况
贵委员会提出的三条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切中时弊,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厅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业务处室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结合省司法厅职能任务,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外贸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水平。
(一)加强陕西法网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提升我省自贸区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积极发挥陕西法网优势,借助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平台涉外法律服务功能,开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我省外贸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涉外法律服务;不断打造全省外贸法律服务信息化“一盘棋”格局,在陕西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一体两翼”“双轮驱动”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模式,积极发挥西安国际港务区法律服务示范区与西咸新区融商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在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功能,构建全功能、全生态链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体系;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以最高法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司法部“三个中心”(中国-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知名法律服务机构等为重要功能支撑,以国际商事诉讼、调解、仲裁、法律服务、司法合作及国际法查明研究为核心功能,重点围绕内陆港发展、中欧班列、国际运输、国际贸易、对外投资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为涉外企业提供投资预警、风险评估、尽职调查、纠纷解决等商事法律服务,给我省外贸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解决”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积极推动西咸新区(自贸区)法律服务创新产业园建设,形成辐射全省“线上+线下”的“国际化法律综合服务体系”,以国际商事调解为特色,整合国内外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中介咨询资源,聚焦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等功能,高效链接调解、仲裁、法院等裁判机构,建立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推动建成融商法律服务线上服务平台,将线下的“一带一路”投资环境评估,域外法律查明,“一带一路”重要资讯以及国内法律、法规、涉外投资等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实现线上同步。
(二)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有效降低外贸企业涉外法律风险。一是创新法律服务模式,组建集政府支持、政策支撑、主体多元、数字赋能为一体的集成化法律服务创新联合体;加快法律服务数字化探索,将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应用在仲裁、公证、调解等应用场景中,推出智慧公证、智慧调解等新型法律服务。二是搭建涉外法律查询服务平台,结合企业在对外贸易和投资过程中对外国法律查询的需求,整合域外法律信息,为外贸企业提供外国法律、港澳台地区法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域外法的法律查明、适用和专家咨询,破解制约涉外法律实践中域外法查明难的“瓶颈”。三是探索多元化法律服务合作方式和机制,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合作机制,联动沿线地区多个国家的商会、金融机构、法律机构、商务中介咨询机构,有效拓展涉外法律等供需对接渠道,为外贸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资咨询、法律咨询、金融保险、风险防范、信息共享等一体化服务。
(三)推进陕西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我省的涉外营商环境。结合跨境贸易法律需求,以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为主要区域,依托国际第二商事法庭、西咸融商法律服务中心,吸收借鉴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的学术研究成果,与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省贸促会等加强沟通交流,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进行整体规划、分层培养,突破学科、领域、校际、院系壁垒,搭建跨学科平台,计划建立统一和有效衔接的培养标准,探索建立诸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的开放性联合培养模式。
我厅将以这次提案答复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法律服务数字化探索,不断增加、完善涉外领域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大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以高质量外贸公共法律服务促进我省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贵委员会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何沈益,联系电话:1582969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