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仲裁保全程序缺陷问题,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建议》(第7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2月28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我厅已按程序报请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该《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健全完善对仲裁的司法支持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仲裁协会与仲裁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审判、仲裁业务交流、沟通、研讨活动,合力化解纠纷,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要积极支持仲裁事业发展,完善对仲裁的司法监督机制,统一全省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法律适用标准,规范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案件执行、仲裁保全、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等程序,提高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为契机,加强与省法院的沟通与联系,适时召开仲裁保全业务座谈会,争取与省法院联合出台仲裁保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统一规范仲裁保全程序,发挥仲裁实质效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司法行政工作和仲裁工作。
陕西省司法厅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郭琪光,电话:029—87293044,1315208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