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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0-05-18 18:08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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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陕西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建议》(第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应诉的职责、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等作了规定,推进了我省行政应诉工作。但总体而言,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厅组织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向省政府进行了汇报。鉴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需要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共同落实,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3次)的要求,我们与省法院起草了《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并修改,已基本定稿,将于近期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名义联合发文执行。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的情形、程序、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处理、情况通报、考核等作了规定。以党委机关发文,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其操作性、推动力更强,我们相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定会得到很好落实。

最后,十分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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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飞平,电话:87294671  

李明照,电话:8729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