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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19-12-05 08:18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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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B

签发人:麻仁伟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司法所建设的建议》([2019年]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按照全省镇村综合改革统一要求,我省基层司法所全部由县(区)司法局划转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在提升乡镇(街道)管理服务能力的同时,也给我省司法所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被动和影响。在这期间,我们多次就司法所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作了请示和汇报,并围绕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多次与省编办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也从业务指导监管层面出台了许多确保司法所职能作用正常发挥的措施和规定,但因为没有解决管理体制这个根本性问题,导致司法所一系列问题都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为此,我们一直坚持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不动摇,想方设法通过省委省政府出台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政策性文件。2018年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按照中央和司法部要求,并根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和省政府副省长胡明朗对司法所工作的批示精神,在学习借鉴全国其他省市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其中对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厘清工作职责、落实经费保障和工作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补齐我省司法所工作短板、切实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设计了一整套制度性措施。去年12月19日,我们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意见》。今年1月初,我们按程序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该《意见》(陕司字[2019]2号请示),着重阐明了司法所管理体制对于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和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中的职能属性等问题。目前,因为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需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方可施行,我们正积极协调省编办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快出台我省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政策性意见。
  最后,再次感谢您单位关心关注我省司法所工作,也希望您单位继续发挥政协参政议政作用,加强与省委省政府的沟通协调,共同为推进我省司法所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陕西省司法厅
2019年4月28日

(联系人:李榜勇,电话:18066799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