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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95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19-12-05 08:19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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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C

签发人:李艾平


雷西萍委员:
  您提出的《陕西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律师工作的关注,同时也真诚地希望您以后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促进我省律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近年来我省律师工作发展简要情况
  近年来,我省律师队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法治、服务大局中凸现作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等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三年来,我省律师队伍人数每年以平均10%的比例快速增长,2018年11月全省律师人数首次突破万人,成为西北唯一律师人数超过万人的省份。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592家,律师10271名,党员律师2771人,2018年全省律师共办理案件154626件,收费13.7亿元。
  二、我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省接连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规范,破解了律师执业保障难题,有效改善了律师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宏观政策引导,拓展律师发展空间。2016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省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安5部门联合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二是协调规范律师养老税负政策,化解律师执业后顾之忧。联合省地税局、人社厅对律师反映较多的税负和社会统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律师事务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了明确规定。在律师协会成立维权中心,积极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三是构筑新型律师与司法人员关系,落实落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定。积极推动省高院出台《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实施办法》,省检察院印发《陕西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办法》,与省高院联合制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意见》,协调公、检、法、安联合制定《陕西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律师老“三难 ”和新“三难”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省司法厅连续印发《关于理顺全省律师管理体制整顿规范法律服务秩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全省法律服务市场的意见》,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集中整治,有力地打击了黑律师、假律师等违法执业乱象。
  三、吸收建议内容保障好律师执业权利
  我们认为您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调研深入细致,原因分析有事例有数据,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协调制定地方性法规。协调省人大研究制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会见难、取证难、进门难、审理难等问题,提出具体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主体,推动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难题。
  二是推动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定。积极推动省委政法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陕西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对会议召集、议题、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及时研究解决侵犯律师执业权利问题,推动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长效机制。
  三是推动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就《陕西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落实进行深入调研,结合我省实际适时扩大《若干规定》的适用范围。推动建立政法部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动机制,层层制定操作性规范,严格落实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通道、程序和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断增强各级司法机关服务意识和能力建设,确保有关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不走样。
  四是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保障执业权利和规范执业行为并重,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支持、指导律师协会依法依章程做好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维护行业权益、加强行业监管等职责。加大律师的社会宣传力度,大力表彰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先进典型,引领示范,激励广大律师在推动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陕西省司法厅
2019年4月17日

(联系人:倪远伟,电话:8729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