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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19-12-05 08:19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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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B

签发人:姚会芳


晏立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对民营经济常态化支持机制的建议》(第2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我厅认为,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是当前我省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切中时弊,高屋建瓴,也与我们的分析相符,对我们后续研究制定、修订、修改、废止相关政府规章,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同时,您提出的“坚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级政府设立民营企业家接待日、以地方法律形式明确经济领域的涉企政策制定均需征求利益相关的民营企业的意见”等建议,极具建设性。以下我厅从两个方面进行答复。
  一、我省各级政府切实加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要求,以出台《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以市场主体明显增加、民间投资明显上升、企业成本明显下降为目标,坚持三位一体,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全省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升。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再取消或者委托下放247项行政审批事项,在35个市县、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组建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多评合一”、并联审批。二是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和村服务站点达1.3万个。梳理行政审批服务办理事项4335项,新版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已上线运行。三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坚持省营商办统一协调、八办四组负责推进、市县负责落实的原则,形成了一周一例会、一月一点评、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推进、全年一考核和工作会商、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动态监测、考核通报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建立线上线下监测系统。对企业开办、获得电力等营商环境指标实时监测和投诉处理。五是有序推进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按照节点组织了各市和县域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六是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对全省5100家市场主体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电话调查,进一步摸清了全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真实感受和发展现状。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市场活力显著增强。2018年,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0.5万户,同比增长百分之64,增幅居全国第一位。民间投资增长百分之22.3,增速居全国第三位。二是亮点工作不断涌现。《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获国务院领导肯定;率先在全国开展“微信办照”;“线上税银互动”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彰等。三是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中,我省营商环境各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诚如您所指出的那样,工作现状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从不平衡方面看,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不一;从不充分方面来看,一些地方仍存在行政审批事项放的不彻底、承接不到位、一网通办还需加大力度;从群众感受方面来看,市场公平竞争意识和氛围还不够,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广大企业群众对各项政策和改革措施知晓率还不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们认为下一步工作重点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位一体,以质量、效益和企业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努力打造“有温度、有活力、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加快“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集成共享,实现线上“一网通办”。二是强化问题督查惩处。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对典型问题和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并将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有权机关处理。三是狠抓利企惠民政策落实。推进减税降费,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红线,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此外结合职能任务,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力度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以地方法律形式明确经济领域的涉企政策制定均需征求利益相关的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我厅将按照上位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注重抓好与社会民生要求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力度,积极响应群众呼声,适时向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修改、修订建议,并将合理、合法的群众诉求贯穿体现到政府立法全面工作中。
  (二)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程序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各级政府设立民营企业家接待日”建议,根据2019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精神,目前,我厅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组织研究落实举措。我厅将积极研究吸收您的意见,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尤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公众意见、听证、论证的结果等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大力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并加以落实。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推进与全省信用管理系统的衔接。广泛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激励性执法方式和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向深入,谱写我省“追赶超越”新篇章。


陕西省司法厅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王疆峰,电话:872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