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 333 号[社会建设领域 类]
提案者 | 王富群 | 界 别 | 宗教界 | |
提案类别 | 大类:社会建设领域 子类:社会建设领域 | 提案来源 | 本人撰写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711500 | ||
通讯地址 | 镇安县清真寺 | |||
案 由: | 关于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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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小组意见 | 拟请陕西省司法厅办理。 | |||
负责人: 年 月日 | ||||
大会秘书处 议案建议组意见 | 同意 | |||
负责人: 年 月日 | ||||
大会秘书处交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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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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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
内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载体,具有长久的影响力和较强的渗透力,在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方面发挥了不可取代的积极作用。一、我省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措施及成效“六五”普法以来,我省拓宽思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在全省深入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下发了《法治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双千”活动,召开了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评比表彰了30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各地依托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基层文化公共设施和监狱、看守所等反腐倡廉基地,将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文化书画展、法治楹联大赛、法治漫画大赛、法治文艺汇演、拍摄普法电视短片等,建成了一批针对不同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构建了惠及全民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体系,用法治文化的软实力铺就了普法依法治理的硬基石。二、我省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文化建设观念还没有普遍形成。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禁锢,当前“人治”思想根深蒂固,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传统思维还没有得到彻底扭转,使法治文化建设在基层难以立足,没有形成气候和规模。二是法治文化建设层次不够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已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范畴,而目前我省仍只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搞闯进,层次不高,范围不广,影响了建设效果。三是法治文化建设载体支撑不够。经走访了解,目前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缺项目、少载体的问题,工作创新不够,经费保障不足。四是法治文化建设队伍匮乏。法治文化建设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我省目前仅靠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职工来完成,各级均缺乏专门的工作人才,制约了工作开展。三、对推进我省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一是努力培育全民法治文化建设观念。通过开展深入持久、积极有效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促使全体公民学法、信法、守法、用法,在工作生活中时刻绷紧法治弦、树立法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推动形成人人参与法治、信仰法治、遵守法治的良好社会法治氛围,进而培育全体公民法治文化建设的观念,提升参与法治文化创建的热情,着力构建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系。二是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范畴。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由省委宣传部牵头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法治文化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建设相融合,与陕西地方特色文化相结合,推挤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三是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支撑保障。以省为单位,大力筹划征集法治文化建设项目,落实法治文化建设载体,为全省法治文化创建工作提供设计保障;要制定全省统一的法治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意见,纳入财政预算,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各级法治文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工作人员;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在各级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建设骨干,发挥好骨干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和发挥好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政府法律顾问团、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义务普法宣传队和法制文艺宣传队的优势职能作用,助力法治文化建设。
承办单位复函 |
陕西省司法厅复函 (复函日期:2016-05-08) |
签发人:田 萍
陕 西 省 司 法 厅
陕司函〔2016〕63号
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333号提案的复函
王富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第3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关注和重视。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答复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研究了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了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相关的制度措施。
“六五”普法五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在全省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双千”活动、法治动漫大赛、法治微电影展播、“一影一剧”全省巡演等一系列法治文化活动,法治文化建设在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等方面的作用凸现,发挥了不可取代的积极作用。“六五”普法期间,虽然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坚持每年都有新举措,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对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发挥了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但正如您提出的,目前全省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法治文化建设观念还没有普遍形成、层次不够高、载体支撑不够、队伍匮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是客观的,有目共睹的。您的建议贴合陕西省法治文化建设实际,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完善。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促使法治文化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建设相融合,与陕西地方特色文化相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要求,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将紧紧围绕中、省有关指示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法治陕西建设,为顺利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已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七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协调各方力量,用法治精神和文化魅力影响人、培育人、塑造人,全力推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功能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来,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全省执行。两个规范性文件都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普法责任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其中就包括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再是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唱“独角戏”,而是全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合唱”,这将有力地推动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目前,省委、省政府已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下一步还将纳入全省精神文明创建项目,其作用和地位将进一步强化。
三是加强指导、监督,搞好人、财、物的保障。省委普法办设在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还要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协调、组织、推动全省依法治理工作。2015年,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认真总结了“六五”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重要经验之一,必须加以推广。同时,上报省委政法委建议将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项目化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明确标准,覆盖城乡。重视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专门队伍建设,注重招录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普法宣传工作岗位。今年5月,省委普法办将组织开展陕西省“首届高校法治文化节”,以高校为着力点,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下一步,还要协调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不断加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提高普法实效。
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 陕西省司法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