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鸡、榆林、安康市司法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们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张博雅等80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为张博雅等79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具体名单如下:
西安(72人)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博雅、吴梦姣、范 毅
陕西云投律师事务所 郎爱鹏
陕西林麓律师事务所 张 冰
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 胡子诺
北京市尚公(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妍妍
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 严程仑
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 贾雪君
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 程明浩
陕西凯真律师事务所 刘欣茹
北京市蓝鹏(西安)律师事务所 解少聪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舒心
陕西卓煌律师事务所 张 乐、李鹏飞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郝晨虹、黄 鹏、王妙颖、荀利娜、范明月、王泉茹
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孙进超
陕西磐宇律师事务所 穆 凡
陕西兰杜律师事务所 余然然、黄 淼
陕西秦典律师事务所 邹敏熙、任思聪
陕西创迪律师事务所 闫博方、朱嘉敏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胡婷婷
陕西益享律师事务所 张林霞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姚慧贤、王浩田
陕西众致(蓝田)律师事务所 李岩松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 边永强
上海中联(西安)律师事务所 韩欣悦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冉智峰、顾 洋、王 婷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张 跃、孙佩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武佳乐、王婷玉
陕西厚往律师事务所 张 利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 王明辉
陕西迦恩律师事务所 梅宇杰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何紫钰
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冯 玥
陕西金周律师事务所 寇峰娜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郑淑月
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 同 童、臧采薇、高丹丹、张佳怡、夏智哲
上海央法(西安)律师事务所 米悦婷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何思坤
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 平
上海市协力(西安)律师事务所 徐 锐
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 尚斌斌
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 王勇涛
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 行俊玲
陕西策盈律师事务所 冀小雪
陕西潇耀律师事务所 王 喆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王 月
陕西迈道律师事务所 刘晓杉
陕西毕达律师事务所 寇涛涛
陕西吉尔律师事务所 代 乐
陕西高亮律师事务所 樊碧宁
广东卓建(西安)律师事务所 杨 婷
陕西强秦律师事务所 胡乾龙
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 宋 宇
宝鸡(4人)
陕西际傧律师事务所 谭明娥
陕西渭塬律师事务所 黄小龙
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 陈 曦
陕西华维律师事务所 杨心瑜
延安(1人)
陕西合恒(延安)律师事务所 陈 丹
榆林(1人)
陕西言泽律师事务所 宋亚武
安康(1人)
陕西岚水律师事务所 张忠炜
二、同意为陕西旷达律师事务所尤娜颁发兼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