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陕西咸阳天泽朋远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所申请增加司法鉴定人的材料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决定:
1.准予史文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02110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02110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执业资格。
2.准予耿健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02110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执业资格。
3.准予杨艳辉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02110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02110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执业资格。
4.准予白培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02110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执业资格。
5.准予赵海森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021104车辆速度鉴定)司法鉴定执业资格。
6.准予张珠让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021104车辆速度鉴定)司法鉴定执业资格。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办理《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