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注销司法鉴定人的材料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决定:
准予注销陕西军大法医司法鉴定所王庆伟、路明等2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准予注销陕西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咨询中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雷艳妮、牛珊珊等2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准予注销陕西津实司法鉴定中心陈福欣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交回旧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