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司法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们提交的公职律师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向郭超等20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具体名单如下:
宝鸡(3人)
千阳县司法局 郭 超
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杜姗姗
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宝鸡军分区 徐洪相
咸阳(3人)
国家税务总局乾县税务局 王 盼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马云鹏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 杜小阳
渭南(3人)
潼关县水务局 李卫阳
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 田晓华、熊子颖
延安(2人)
中国共产党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宋 伟、李文平
汉中(5人)
略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雷 恒
略阳县应急管理局 唐仲宏
城固县公安局 郭 阳、张 亮、胡 勇
安康(4人)
岚皋县自然资源局 刘香和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许 明
陕西省安康监狱 吴 强、陈华伟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