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市司法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们提交的公职律师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向韩艳宏等24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具体名单如下:
宝鸡(1人)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韩艳宏
咸阳(2人)
兴平市司法局 宋相东
咸阳市公安局 贺 军
渭南(2人)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方智永
陕西省庄里监狱 张 莹
延安(3人)
中共黄龙县委政法委员会 兰 莉
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 高 星
平利县公安局 吴 瑞
榆林(4人)
榆林市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任雄雄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何 亮
绥德县公安局 刘钰杰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 方雄雄
汉中(8人)
略阳县农业农村局 梁明智
汉中市公安局 王 泽、胡婉君、苟斯杰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余昀炜
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王 岐、刘保平、周 通
安康(4人)
白河县林业局 李 娜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肖 锋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李徐旭
中国共产党紫阳县委员会党校 余兴福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