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市司法局:
你们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翟思琪等44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翟思琪等44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具体名单如下:
西安(40人)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翟思琪、孙伟搏、黑博晶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布凡姝
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赵世杰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佳言、陈雅丹、孔繁婷
北京市兰台(西安)律师事务所 秦 坤、潘继军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郝晓蓉
陕西轩朗律师事务所 何晓炜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熊 剑
陕西联诺律师事务所 邝倩倩
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 白飞艳
陕西谦奥律师事务所 尤亚琴、段玉婷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喜忠、王伟杰
陕西迈道律师事务所 李晓荣
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 苏斌德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 卓国栋
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王 韬
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 高 峰
陕西简能律师事务所 杨广宇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马 凯
陕西德辉律师事务所 张锦舵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 李姿莹
陕西轩举律师事务所 万钰琛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刘 浩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冬健
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 王竣锟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蔡思阳
陕西权诚律师事务所 米燕燕
浙江泽大(西安)律师事务所 王登科
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 王度峰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刘丽坤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朱 霖
陕西硕瀚律师事务所 任 喆
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 朱 瑾
咸阳(2人)
陕西众致(淳化)律师事务所 梁玉娟
陕西渭阳律师事务所 屈 晓
铜川(1人)
陕西宜宏律师事务所 白 洁
渭南(1人)
陕西润亚(蒲城)律师事务所 惠晓华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