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安康市司法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们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柏雨佟等41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柏雨佟等41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具体名单如下:
西安(35人)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柏雨佟、刘方晨媛
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 林 森
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 叶甜甜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侯旭升、王彬懿、程 曦
陕西东康律师事务所 张 华、翟 苗
陕西南禺律师事务所 李 娇
陕西卓煌律师事务所 张梦雪
陕西同泰律师事务所 付新惠
北京市普华(西安)律师事务所 梁佳一
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 高子跃
陕西硕思律师事务所 刘 蓓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韩兆楠
陕西尊本律师事务所 乔佳衡
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 李爱芳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吴志斌、高文慧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 韩 畅
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 钟 欢
陕西科泽律师事务所 杨世峰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刘博文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 张谈璇
陕西格嘉律师事务所 潘 磊
陕西厚往律师事务所 赵 霖
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 颜百惠、申巧莲
陕西瑞臻律师事务所 高 青
北京高文(西安)律师事务所 郭永丽
陕西德辉律师事务所 马志鹏
陕西奇科律师事务所 宋 婵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邓 颖
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 章嘉睿
宝鸡(1人)
陕西稼轩(宝鸡)律师事务所 樊一丁
咸阳(1人)
陕西瑞森(永寿)律师事务所 郭 姣
延安(1人)
陕西树众律师事务所 田红侠
榆林(2人)
陕西英培律师事务所 刘亚丽、屈 宁
安康(1人)
陕西昌润律师事务所 范 蕊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