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司法鉴定人注销申请和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决定:
一、准予注销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的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和郑积昌、曹振勇等2人的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准予注销张健、王毅、李亚盛等3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
二、准予注销陕西西研微量物证司法鉴定所曾宪明、冯玉怀等2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交回旧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