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安康市司法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们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李芳芳等48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为李芳芳等47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具体名单如下:
西安(29人)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李芳芳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乔子露
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 王润苗
陕西锐博(西安)律师事务所 胡 俊
北京市嘉源(西安)律师事务所 陶 爽、颜 欢
北京市东元(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 剑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朱 庞
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 柴登瑞
陕西西都律师事务所 苏立军
北京天达共和(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文哲
北京市普华(西安)律师事务所 伦 洁、李姗姗
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 苗 雨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赵 颖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姬若冰、杨子辰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董 琛
陕西尊商律师事务所 赵 明
北京市信凯(西安)律师事务所 帖 霏
陕西德辉律师事务所 王伟国
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 白佳茹
重庆万诚(西安)律师事务所 杨豪杰
陕西恩瑞律师事务所 李 芳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赵 静
陕西旺通律师事务所 冉丽丽
上海中联(西安)律师事务所 吴忠帅
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 高知磊
陕西明南律师事务所 马玉龙
宝鸡(7人)
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 张苗苗
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 闫伟豪
陕西扶法律师事务所 侯雯心
陕西稼轩(宝鸡)律师事务所 杨开富
陕西航拓律师事务所 师文婷、王少春
陕西际傧律师事务所 李羽笛
咸阳(1人)
陕西咸通律师事务所 马群安
延安(2人)
陕西嘉岭律师事务所 张亚峰
陕西尚厚律师事务所 薛国花
榆林(7人)
陕西长谦律师事务所 高 慧、王 震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王婷婷
陕西诺久律师事务所 刘荣荣
陕西宇内律师事务所 陈潇潇
陕西三边律师事务所 鲍澜琪、李成龙
安康(1人)
陕西香溪律师事务所 杨浅盈
二、同意为陕西国能律师事务所杨丽娟颁发兼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