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司法鉴定人注销的申请和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现决定:准予注销陕西渭南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蔡长友、党政、曹晓静等3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交回旧证。
陕西省司法厅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