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赵由等14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赵由等14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赵 由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陈鹏颖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刘婉婷
陕西吉高律师事务所 李文杰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闫金柱、罗腾琳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屈艺萌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路嘉恒
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张 璐、王 童
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 虞嘉润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侯夏文
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 李雅娣
陕西川柏律师事务所 黄江晖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