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
你局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白毅等35人律师执业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为白毅等35人颁发专职《律师执业证》,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 白 毅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王 蕾、张春晖
陕西璟涵律师事务所 宋赵美子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闫若涵、赵 凇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杨盼明
陕西鸿辰律师事务所 王政超
北京东卫(西安)律师事务所 赵 阳、程思静
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骄慧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杜安琪、王艺姝
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 温少华
陕西智骏律师事务所 宋晓楠
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 许 婧
北京市尚公(西安)律师事务所 文 展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魏 涛
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 杨俊茹、李慧圆、雷港源
陕西众致(国际港务区)律师事务所 李 渊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攀亭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曹 莹
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 潘丽娜、韦玉洁、邓雨虹
陕西厚往律师事务所 胡腾飞
陕西莱锦律师事务所 柯昌英
陕西锐迈律师事务所 滕宇辰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王潇颖
陕西恒邦律师事务所 刘 姚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梁羽英
陕西方益律师事务所 邱佳委
陕西宽明律师事务所 宁鹏刚
请你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派人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证件。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6月19日